一、集成电路贷款贴息
1、扶持范围:
从龙岗区内银行获得1年期以上贷款用于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半导体与集成电路相关企业。
2、资助扶持方式和标准:
按照不超过贷款实际利率的50%,且不超过同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平均值给予贴息支持,单个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
1、扶持范围
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还本付息后一年内提出申请的科技企业。
2、扶持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单笔最高100万元利息补助。同一集成电路贷款贴息已获市、区财政资金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 200万元。
3、申报要求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还本付息后一年内(2022年8月20日之后还本付息)提出申请。
(3)用于质押登记的知识产权合法有效、权属清晰、法律状态明确。
(4)同一项目已获市、区财政资金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
(5)以贷款合同、银行凭证、评估报告等材料为准。
(6)所申报项目为银行贷款。
(7)须以申报单位知识产权作为质押物,无任何固定资产等其他抵押。
(8)知识产权抵押给担保机构的,需明确银行与担保机构之间的连带责任关系,并出具担保合同等相关的证明材料。
(9)贷款不可用于企业经营以外的用途,如购置房产等。
(10)若申报龙岗集成电路贷款贴息补贴期间,营业执照信息有变更,需要上传新的营业执照和变更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1)以贷款合同、银行凭证、评估报告等材料为准。
(三)科技孵化贷款利息补助
1、扶持范围
对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科技型企业给予科技孵化贷款利息补助。
所获得的银行贷款用于企业内部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且在还本付息一年内提出扶持申请的在孵科技企业。
2、资助标准
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每笔最高30万元利息补助。同一集成电路贷款贴息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申报要求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应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2)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其中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需通过局运营考核。
(3)所获银行贷款用于企业内部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4)还本付息一年内(2022年7月7日之后还本付息)提出扶持申请的在孵科技企业。
(5)以贷款合同、入孵协议、银行凭证等材料为准。
(6)所有入孵企业均需与孵化器签订入孵协议,并符合国家孵化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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