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提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未产生损害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的行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税漏税、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遴选基本要求
(一)专业发展指标
1、长期专注并深耕于制造业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截至上年末,从事相关领域时间达到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5年及以上。
2、企业发展稳中向好,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4亿元及以上。
3、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务院国资委认定的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优先推荐。
(二)市场竞争指标
1、申请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全球前3位。
2、申请产品质量精良,生产技术或制造工艺国际先进,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主导产品能耗达到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3、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国际业务收入行业领先,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强。
(三)自主创新指标
1、重视技术和产品创新,拥有高水平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强度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2、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国内专利数量行业领先,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
3、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相关知识产权已实际应用并产生经济效益。
(四)经营管理指标
1、经营业绩优秀,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行业领先。
2、管理体系系统完善,积极开展管理创新。战略管理、运营管理、风险管理水平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强。
3、企业文化先进,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作用彰显。高层次人才引育能力强,拥有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建有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载体。
(五)加分项指标
1、参与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入编《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及获得中国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大赛奖项,主动服务构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拥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2、参与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支持大国重器建设,锻长板、补短板、强基础,提高制造业国产化替代率。
3、扩大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共同发展。
三、重点遴选领域
1、新一代信息技术
2、装备制造
3、新材料
4、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
5、新能源
6、节能环保
7、航空航天与海洋装备
8、其他如数字创意技术设备、冰雪装备器材、文物保护装备等。
四、认定注意事项
1、单项冠军证书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复核(含实地抽查),复核通过的,有效期延长3年。复核程序和标准参照认定程序和标准执行。
2、有效期内的单项冠军,应在每年5月31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经提示仍未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
3、有效期内的单项冠军,若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等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应在发生变化后的3个月内,将相关情况经省级主管部门、中央企业集团核实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不再符合认定标准的,撤销认定。经提示仍未按期报告有关情况的,撤销认定。
4、有效期内的单项冠军,若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安全保密)、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经核实后撤销认定,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五、深圳市补贴政策
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分别给予300万元和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