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深圳区级高层次人才业务调整!

2021-09-07 16:56:16
高层次人才 高层次人才认定 深圳高层次人才

由于9月1日后深圳市的高层次人才业务将有所变动,所以各区响应政策也作出了调整,目前小编整理了五个区的高层次人才业务调整的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一、坪山区业务安排

(一)2021年9月1日前

1、已领取“聚龙英才”证书的按原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2、已提交材料处于受理阶段的人才按原政策进行认定;取得证书后按原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3、在坪山全职工作尚未超过3个月的人才,若符合“聚龙英才”认定条件的,可采取“先备案,后申报”的方式办理,待完成备案且补齐“聚龙英才”认定所需材料后依据原政策进行认定;取得证书后享受相关待遇。

4、已在市高层次人才申报系统提交申请,但尚未被认定为深圳市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聚龙英才”认定其它所有条件的,采取“先备案后申报”的方式予以办理。

待完成备案且补齐“聚龙英才”认定所需材料后依据原政策进行认定;取得“聚龙英才”证书后按原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处于受理或备案阶段的人员,若申请认定未通过,将不得再次提交申请。

二、福田区业务安排

(一)2021年9月1日前,已领取过区高层次人才配套奖励,且符合福田高层次人才奖励支持条件的人才,可继续逐年申请相应配套奖励。

(二)对未领取过福田高层次人才配套奖励、首次申报的且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人员,采取“先备案,后申报”的方式办理。完成备案且符合奖励支持条件的人才,可依照申请指南申请福田区高层次人才配套奖励:

1、已被认定为深圳市高层次人才的;

2、尚未被认定为市高层次人才,但已在市高层次人才申报系统提交申请的(业务状态为“待受理”或处于受理后审核审批环节)。

三、盐田区业务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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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龙华区业务安排

(一)2021年9月1日零时前,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可享受相关待遇:

1、已认定的区高层次人才;

2、按照规定已提交材料且为“待预审”或处于审核审批环节,并最终取得龙华区高层次人才证书的人才。

(二)2021年9月1日零时前,符合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人员,采取“先备案,后申报”的方式予以办理,待完成备案且补齐认定所需材料后进行认定;取得区证书后享受相关待遇。

五、大鹏新区业务安排

1、2021年9月1日零时前,已在大鹏新区成功申领1次及以上杰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且仍符合申请条件的,无需备案可继续按照原政策办理。

2、2021年9月1日零时前,已在窗口提交申请的仍可继续按照操作规程相关规定办理。经审核退回进行材料补充的,申请人应在退回之日起30日内按要求补充材料并继续提交申请。逾期未提交补充材料的局不再受理。

3、2021年9月1日零时前,在大区连续缴纳社保尚未满9个月的人才,若符合奖励补贴其它所有条件的,采取“先备案,后申报”的方式予以办理。待完成备案且补齐所需材料后,依据原政策进行审定,审定通过的按原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4、2021年9月1日零时前,已在市高层次人才申报系统提交申请,但尚未被认定为深圳市高层次人才的,若符合区杰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其它条件的(社保条件除外,即社保未满9个月的也可备案),采取“先备案,后申报”的方式办理。待完成备案且补齐材料后可依据原政策进行审定,审定通过的可按原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以上四个区的工作安排中,都规定在2021年9月1日零时起,不再受理未经备案的高层次人才认定以及奖励补贴申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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