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深圳市中小试基地认定资助

2023-10-24 08:46:39

一、政策内容

中小试基地是指依托具有行业优势和公共服务功能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围绕行业内企业产品开发工艺可行性、稳定性和安全性验证需求,提供科研成果的二次开发、工艺验证和试生产等中小试服务的开放型载体。

深圳市原则上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中小试基地认定资助工作。中小试基地的认定采取“先建设,后认定”的工作机制,申请单位自主建设、自主管理中小试基地,建设完成并达到认定条件后,再独立申请认定资助。同一中小试基地最多可以申请获得一次认定资助。

二、申请条件

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和社会组织。   

2、中小试基地应制定完善的建设方案,具有明确的目标、完整的服务和运行管理制度。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应曾经承担市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基础和技术扩散能力,具备提供中小试服务的成功经验;依托单位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应与相关领域的单位等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委托合作关系,具备提供中小试商业委托开发服务的能力。

3、聘任中小试基地主任1名,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熟悉方案设计、工艺流程和质量控制等中小试全流程,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聘任相关领域中小试专业工程师不少于2名,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高、中小试开发工程化实践经验丰富,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

4、建立中小试项目服务人才团队,总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专职工程师不少于5人,具有本科(含)以上学历或中级(含)以上职称的人员不低于总人数的50%,提供中小试放大、工艺优化验证和产品检测等服务。

5、建立中小试项目遴选顾问专家团队,总人数不少于5人,该团队由学术界、产业界和投资界专家组成,主要负责对中小试项目库入库项目进行遴选和评价。

6、建立中小试项目库,入库项目数量不少于5个,鼓励获得国家、省和市财政资金立项支持并通过验收的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技术攻关项目优先进入中小试项目库。依托单位为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应提供中小试入库项目中小试可行性方案,包括理论研究基础和中小试开发实施方案。依托单位为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应提供中小试入库项目企业委托中小试开发合同和可行性方案。


深圳市中小试基地认定资助


7、应当具备良好的中小试工艺开发、优化验证和产品检测的条件和基础,应当拥有承担行业综合性中间试验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拥有中试工艺验证、放大生产和产品检测必备的专用设备、通用计量、测试仪器及专用软件的原值不低于1000万。

8、中小试基地的专职人员、研发场地及中小试仪器设备不得与市级及以上创新载体重复。

三、深圳市中小试基地认定资助标准

按照申请单位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前两个年度中小试服务费用予以支持,认定资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四、评估流程

深圳市组织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拟定评估资助名单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0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下达评估资助计划,拨付评估资助资金;公示期经核查异议成立的,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重新审核并予以公布。

1、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2、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按照依托单位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前两个年度概念验证或中小试服务费用予以支持,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

3、对评估结果为“合格”的,按照依托单位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前两个年度概念验证或中小试服务费用予以支持,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

4、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概念验证中心、中小试基地,责令整改,整改期1年,整改期满,评估结果仍为不合格的,取消其市概念验证中心或中小试基地认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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