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认定成功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具体涉及哪些内容呢?
一、税收优惠内容
企业成功通过高新可凭借国高资质,按15%税率缴纳企业的所得税额。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规定,企业在获得证书的有效期内,可按15%的税率缴纳税额。此项优惠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停止享受税收优惠。
按照上述原则,高新证书发放当年就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相应的,在期满当年也应停止享受税收优惠。但是,鉴于其证书仍有可能处于有效期内,且继续取得资格认证的可能性非常大。
因此为保障高新企业的整体利益,让这项优惠政策可以实现无缝衔接,公告明确企业在资质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企业所得税可暂15%的税率预交,若在年底前仍未成功获取高新资质,则要按规定补缴先前的税款。
举个例子:公司高新有效期为2019年12月08日至2022年12月07日,那么该公司在2022年度仍可按照高新技术企业15%税率预缴,同时,该公司应于2022年进行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如若该公司于2022年12月31号前重新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那么其2022年度可继续享受税收优惠;但是如若该公司于2022年12月31号前未能重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那么应按25%的税率补缴其2022年度少缴的税款。
二、如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高新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需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留存备查相关资料”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以及优惠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享受优惠,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相关要求填报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同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以下相关资料备查:
1、高新资格证书;
2、高新资料;
3、知识产权相关认证材料;
4、高新技术产品收入证明资料;
5、科技人员情况比例证明材料;
6、研发费用相关证明材料;
7、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证明资料。
三、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需注意的事项
企业在享受税收优惠期间,需要注意以下两大事项:
1、对已认定的高新企业,如果经审核人员复核为不符合高新条件而被取消高新资格的,税务机关会当即追缴其企业在不符合条件期限内已经享受过得税收优惠;
2、另外企业如果因为弄虚作假、违法违规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经营管理而被取消资格的,税务机关会当即追缴其企业在不符合条件期限内已经享受过得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