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技术改造扶持政策,主要采用专项审计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一、形式审查
根据操作规定,对资助项目审核材料实行有效性与合规性的形式审查,并作出审查意见。对形式审查不符合技改补贴条件的资助项目,终止审核核准程序。
重点审核内容:
1、资助项目实施地是否在深圳市内,所属产业是否属于现行《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中的“禁止发展类”和“限制发展类”,或者属于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2、资助项目实际发生是否符合深圳技术改造补贴要求,资助费用范围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是否达500万元及以上,已在深圳市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备案,且已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3、资助项目的建设周期是否最长不超过3年(新注册企业2年内发生的购置生产设备等费用视同为初始投资,不得纳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范围),具体实施的起止时间符合《申请指南》的规定,且已实施完毕、通过竣工验收,投资建设费用也已支付完毕。
二、专项审计
深圳市会委托经政府采购服务中标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据审计相关规定,对资助项目的类别、资助的费用范围以及实际完成的投资建设费用等客观、量化资助条件与指标数据的合规性情况,以及投资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现场盘点与专项审计,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其中专家评审为附加程序,仅适用于经专项审计仍难于客观判定同一项目实施单位当年度同时申请的两个及以上技改补贴项目,是否存在建设内容和实施费用雷同与重复的情形。
1、建设内容审核
主要是对以下三个项目进行区分:
(1)智能化改造项目
核实项目是否采用智能化技术与装备,利用5G、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改造,是否实现企业内外部资源智能化管理运用,建成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
(2)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项目
核实企业实施的项目是否实现扩大产能规模、提高生产效率、质量提升、产品更新换代以及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高安全生产防范能力的目标,是否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设备,淘汰老旧设备。
(3)技术改造贷款租赁贴息项目
核实企业资金筹措方式是否主要采用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方式的融资项目。所述融资租赁方式,仅限生产设备直接租赁的业务模式。
2、实施费用审核
主要核实项目总投资建设费用是否符合技术改造扶持政策规定:
包括技术设备与工器具、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等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以及与资助项目有关的配套软件、设备检测维护、智能化集成、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的研发外包服务、评估认证等其他相关费用。
其中技术设备与工器具建设费用主要包括:
(1)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工器具购置;
(2)自制设备、融资租赁设备、二手设备;
(3)直接运用于支持设备运转且计入固定资产会计科目的软件系统投入(不含软件系统的后续技术服务费);
政策要求列入专项资金资助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占项目总投资建设费用比例不低于80%,技术设备与工器具费用占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的比例不低于70%。
专家评审结果不符合深圳技术改造补贴要求件的资助项目,会停止下一步的审核,计划申请2023年技术改造补贴的企业,需要提前了解政策的要求,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