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领域中规定的关于集成光电子器件设计、制造与工艺技术主要集中于以下这些板块:半导体大功率高速激光器、大功率泵浦激光器、超高速半导体激光器、调制器等设计、制造与工艺技术;高速PIN和APD模块和阵列探测器、非线性光电器件等设计和制造与工艺技术;平面波导器件(PLC)液晶器件和微电子机械系统(MEMS)器件的设计、制造与工艺技术等。
企业拥有以上这些技术可申请国家高新企业认证,也可申请信息技术的专项资金,这项专项资金对于通过企业高新认证的单位而言是非常有利的,因为它的条件基本与高新企业基本吻合:
1、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生产及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机构,具有研发实力的国家高新企业认证的话是具备资格的!
2、企业应拥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项目实施能力,经营管理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基础,须提供相关领域的产学研合作或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不少于5个(附相关合同或协议),研发项目是企业申报高新时的一大重要要求,所以企业高新认证成功这一条件基本符合!
3、申报单位上年度相关领域专项研发经费不低于1000万元或相关领域专项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这一条与国家高新企业认证中的研发费用这一项要求是一致的!
4、申报项目须具有相应的基础条件,总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专职研发的数量不能少于15人,相关研发设备的价值合计起来不能少于500万元的金额,相关研发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资金已落实。
5、申报项目应有新增建设投资,其中要保持组建项目的新增建设投资占到总投资的比例不能低于40%,提升项目的新增建设投资占到总投资的比例不能低于20%,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6、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深圳市的产业政策要求,落实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并且已经取得相关的项目的备案和批准文书!且时限未超过2年,并已根据需要取得环评批准文件,落实项目建设场地。
7、工程研究中心申报的应在市发展改革委创新载体管理平台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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