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补贴奖励,具体体现在“梧桐凤凰”的政策上,接下来跟着小编来看看这个政策吧!
一、申请类别
“梧桐凤凰”的高层次人才类别共分为 A、B、C、D 四类。所谓的A 类指的是辖区内的深圳市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以及海外 A 类人才和有效候选院士; 而B 类指的是辖区内的深圳市地方级领军人才、海外 B 类人才; C 类则为辖区的深圳市后备级领军人才、海外 C 类人才; 最后的D 类是辖区认定的成长型人才。
“梧桐凤凰”的人才是实行任期制,任期是5年的期限,如果在任期内申请人的能力可以达到更高级别的认定条件的话, 可按规定申请为更高的高层次人才的认定。任期已满的人员想要再次进行认定的话需要提交近期一个任期内的职务和业绩成果作为申报的依据。
二、奖励标准:
(一)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属于A 类范畴的话,会根据等级进行补贴金额的发放,一般是给予杰出人才100 万元的工作经费和 600 万元的补贴金额;而给予国家级领军人才、海外 A 类人才和有效候选院士300万元的奖励补贴;
(二)如果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是B 类范畴的话,便给予申请人200万元的奖励补贴;
(三)如果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是C 类范畴的话,便给予申请人160万元的奖励补贴;
(四)如果新引进高层次人才是D 类范畴的话人才,给予申请人10万元的住房补贴。
三、申请事项
(一)申请人如果符合“梧桐凤凰人才政策的多项申请条件的话,可按照 “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给予相对应的奖励补贴。
(二)认定后的奖励补贴是分期发放的,续发的时候需要由用人单位在上一期的最后一个月提供人才的在岗证明以及业绩评估,合格者才可以继续发放下一期奖励补贴;如果出现不合格的情况会被取消人才资格并收回证书,剩余的奖励补贴也会停止发放。
(三) 如果申请人在奖励补贴发放期间资格获得提升的话,可在下一期奖励补贴发放前向区的人力局人才服务窗口递交资格提升证明材料,只要审核通过便可按照提升后的资格给予新引进高层次人才全额奖励补贴。
(四)在奖励补贴发放期间被盐田区新用人单位录用的,应提供新用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劳动合同以及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然后再向区人力局人才服务窗口申请继续发放剩余奖励补贴。经审核无误的继续发放剩余奖励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