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技术改造项目,要求企业进行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那如何进行备案呢?
一、企业填报
1、登录备案系统
企业登录指定部门的备案系统,仔细阅读相关管理规定,确认拟备案项目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是否属于禁止准入和核准准入类项目。
如是否为国家商务部公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禁止类项目;或者国家发改委公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2、提交承诺声明
企业根据系统的指引,网上承诺拟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并作出声明。
3、填报项目信息
填写《备案申请表》,内容包括:项目的整体情况、单位具体地址、技术改造内容、技术改造起止时间、技术水平、改造后新增产能、效益、建设地点、项目投资情况、资金来源、资金使用明细和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等,申请项目备案。
4、提交备案信息
填写完申报表后,通过系统将提交到项目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只有确认备案部门已经收到申请表了,企业备案技术改造项目才成功。企业需要关注系统的动态情况,查看审核的进度。
二、专家审核
1、备案审核期限
收到备案信息后,备案机关会在收到项目信息后的5个工作日内核查项目的相关信息。发现项目备案信息不完整的,会一次性提醒和指导企业进行补正。
对已备案的技术改造项目,会结合投资调控实际需要进行现场核查。如果发现项目属产业政策禁止投资建设或依法应实行核准管理,以及不属于技术改造投资项目、依法应实施审批管理、不属于本备案机关权限等情形的,会撤销企业的备案信息并通过监测平台及时告知企业予以纠正或依法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2、备案信息更改
已完成备案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需要通过系统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办理备案变更手续:
(1)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
(2)项目投资规模、建设规模变化幅度大;
(3)项目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化的;
(4)项目法人发生变更或股东方、股权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的;
(5)需要对项目备案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
三、备案期限
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或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需要依据情况进行以下工作:
1、决定不再实施项目的,企业需要登录系统撤回已备案信息,备案证自动失效;
2、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企业应当通过备案系统作出延期开工的说明;
3、技术改造项目备案项目变更后属于核准管理的,应先撤销原先的备案记录,再按核准程序向核准管理部门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