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高层次医疗人才认定及综合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罗府办〔2015〕6号),现对拟认定为罗湖区高层次医疗人才的人员进行公示(见附表)。
公示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4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认定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罗湖区沿河北路2019号205室罗湖区人力资源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邮编518021,电话25434833、25438348)。
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我们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认定的,取消拟认定人员资格。
深圳市罗湖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11月307日
附表:
罗湖区高层次医疗人才认定公示
序号 | 现工作单位 | 姓名 | 申报高层次人才分类 | 主要认定依据 |
1 | 罗湖医院集团 | 赵宏 | 区Ⅱ类高层次医疗人才 | 省、部级高等院校直属附属三甲医院、省级卫生部门直属医院的博士生导师且担任科室主任职务3年以上。 |
2 | 罗湖医院集团 | 康楷 | 区Ⅲ类高层次医疗人才 | 中华医学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专业委员会副主委。 |
3 | 罗湖医院集团 | 陈海飞 | 区Ⅲ类高层次医疗人才 | 省、部级高等院校直属附属三甲医院或省级卫生部门直属医院硕士生导师且担任科室主任以上职务3年及以上。 |
4 | 罗湖医院集团 | 邢晓娜 | 区Ⅳ类高层次医疗人才 | 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
5 | 罗湖医院集团 | 黄勤淼 | 区Ⅳ类高层次医疗人才 | 45周岁以下,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资格且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