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享受2022年高新企业加计扣除,请及时办理年度汇算清缴!

2022-01-18 09:10:56
年度汇算清缴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加计扣除

高新认定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可以在2022年办理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那在进行汇算清缴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一、时间要求

企业需要在次年5月底前办理完汇算清缴。

二、资料准备

资料准备与预缴申报一样,需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然后填报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并根据核算后的研发费用情况(上半年)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并将优惠明细表与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主管税务机关会对以上两份表格内容进行查看,主要审核税目、税率和计税依据填写是否完整、正确,税额计算是否准确,附件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逻辑关系以及是否进行了纳税调整等。

审核中如发现企业申报有计算错误或遗漏,会及时通知企业进行调整、补充、修改或限期重新申报。企业需要及时按税务机关的通知作出相应的修正,否则将会影响加计扣除优惠享受!

三、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税款的处理

为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自2021年度汇算清缴起,纳税人在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汇算清缴应纳税款的,不再用于抵缴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额。因此企业应及时申请退税,好让主管税务机关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退税,以免耽误企业享受优惠的时机!

四、加计扣除新政策要求

2021年后企业需要按照新规定填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以前年度所填写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与新的公告不一致的,部门不追溯调整。如果企业是要调整以前年度涉税事项的,需要按照相应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相关规则进行调整。

2021年新加计扣除新政策规定除制造业以外且不属于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的企业按照旧政策资助比例执行。

提高制造业的扶持力度,制造业企业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没有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可在据实加计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11日起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进行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1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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