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区总部经济发展,扶持总部企业做大做强,根据《深圳市龙华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办法》和《龙华新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详见附件1、2,注:新政策实施前认定的总部企业,按原政策享受扶持),开展2021年度区总部企业资金扶持申报工作。为做好该项资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名单详见附件3)
(一)龙华区2018年度第一批认定的总部企业
(二)龙华区2018年度第二批、2019年度和2020年度认定的总部企业
二、资助标准
申报对象(一)资助标准详见《龙华新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中“扶持措施”第十一条至第十二条,第十五条至第十六条。
申报对象(二)资助标准详见《深圳市龙华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办法》中“支持措施”第八条至第十二条。
三、申报时间
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10日
四、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龙华区总部企业扶持申请书》(详见附件4);
(二)申请税收贡献奖励的需提供税务登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前两年度纳税证明;
(三)申请租赁总部办公用房补助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发票及银行回单;
(四)申请购买总部办公用房补助的需提供购房合同、房产证、发票及银行回单;
上述材料均一式两份,各类证明、票据均验原件,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受理单位:龙华区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龙华区富康行政服务中心A1901(龙华街道广场三路与清泉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赖女士,23769421,15881127239
霍女士,23769421,15712188534
附件2:龙华新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若干措施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1: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龙华区加快发展总部经济实施办法的通知(深龙华府规〔2018〕2号).pdf
附件4-1:深圳市龙华区总部企业资助申请书(区2018年度第一批总部企业填写).doc
附件4-2:深圳市龙华区总部企业资助申请书(除2018年度第一批以外总部企业填写).doc
龙华区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代章)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