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企业属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单位,且已自主研发了在建设中必须的关键技术、核心零部件和重大设备的话,可以凭借这些技术或者设备申请设备研发扶持资金!具体企业可参考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扶持计划这项申报项目。
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是现代科学研究取得进展和突破必不可少的支撑条件和技术手段,起着全面支撑一个国家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的关键作用。重大设施的投入越多可更快地提升一个国家的自主创新能力,更能大大促进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的研发。
随着现在科技的迅猛发展,基础设施的建设涉及的应用领域变得越来越宽泛而细化,如果没有政府的扶持,只是靠企业自身的投入,很难达到应有的成绩!对此深圳专门出台了相关的扶持政策,也就是小编今天要说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扶持计划这一项目!
二、设备研发扶持计划
这个项目虽然每年都会发布,但每次资助的对象都是不定的,像是2019年就主要支持以下三类:如先进材料领域、空间科学探测领域、合成生物领域;2020年则是主要支持能同步辐射衍射极限光源、中能高重复频率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这一个领域。
尽管每一年所支持的领域不同,但是资助的金额以及资助条件是固定的。
(一)资助对象
这个设备研发扶持计划每年主要奖励的对象都是是在深圳建设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牵头单位或共建单位。
(二)资助标准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扶持计划原则上每个研究方向在综合评审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项目中择优支持1个项目,然后按总投资的100%给予相应资助,单个项目可以给予的最高资助达到4000万元。资金是根据项目的情况分期拨付的。
(三)资助的计划要求:
1、对多家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须明确一家单位作为该项目的牵头单位,然后要一同编制项目资金的申请报告,并明确项目实施中的情况;
2、项目负责人须为项目牵头单位的全职研究人员,人员需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且要在相应的领域具备突出的学术研究能力,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曾担任相关领域的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主要负责人(包括指挥部/经理部负责人、首席科学家、三总师)、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主任,或国家重点型号任务副总设计师及以上;
(2)曾主持过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如原863计划、97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重大科学食品设备开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项目总投资金额累计应超过1000万;
3、申报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与科技经济发展息息相关,相对应的设备研发扶持也不小,如果企业想了解更多的话可以查看官网或者咨询达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