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需要先对应好各自的领域再进行申报,而在八大领域中,有很容易混淆的,拿电子信息和高新技术服务业来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规定的电子信息领域主要包括了软件技术类别,微电子技术类别以及计算机及网络技术类别,广播电视技术类别和新型电子元器件类别等。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规定的高技术服务业主要包括:共性技术,主要是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面向行业特定需求的共性技术;现代物流,主要是指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现代物流管理系统或平台技术、供应链管理系统或平台技术等;集成电路,基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电路产品专有设计技术。
之所以说这两者容易让人混淆是因为“电子信息”中的“软件类”,与第五类“高技术服务”中的“信息技术服务类”(含“高技术专业化服务类”)这两个子类别区分不明显,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企业选错的几率也大,因此今天简单讲一下如何区分这两者:
一、相同点分析
“软件类”与“信息技术服务类”一般都涉及到基础层/应用层软件及相关技术的研发,两者所获得的知识产权一般围绕软件著作权与发明为主,一般也都能进行软件产品/软件企业评估,这是在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领域选择时容易混淆的地方。
二、差异点分析
1、业务性质
“软件类”领域,企业的基本业务主要围绕在软件及相关技术研发成功后的技术转让这一块上,本质是一种销售行为。
而“信息技术服务类”领域,企业的基本业务主要将研发成功后的软件及相关技术作为技术工具,本质是一种经营行为。
2、企业性质
“软件类”领域企业,一般是纯软件开发企业。
“信息技术服务类”领域企业覆盖范围较广,一般包括电子商务平台、工业信息化服务平台、大数据服务中心和在线教育平台等。
3、营业收入性质
“软件类”领域企业,一般是软件销售收入为主,也包含占比较小的技术服务费用。
“信息技术服务类”领域企业一般具有比较鲜明的平台化特征。其中第三方服务平台的营业收入一般是技术服务收入;一些自营平台的营业收入多为销售收入性质,销售对象一般是根据企业特有的技术手段与服务情况来实行的精准销售,是有别于单纯的商业贸易类型的。
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要对号入座,通过比较和分析得出最适合的领域进行选择,避免申报出现领域不符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