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鹏新区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方面制定了相应的高层次人才补贴,今天小编就说一下里面的一些基本内容:
一、申请对象
1、包括2016年3月23日后在大鹏新区认定成功的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以及两院院士等杰出人才、以及新认定的深圳市孔雀计划人才、国家级地方级领军人才以及后备级人才。
2、在2016年3月23日后新认定的杰出人才所在用人单位,可根据相关政策条件申请杰出人才的工作经费。
二、申报条件
大鹏新区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划分为杰出人才,高层次人才以及工作经费的范畴,如果是杰出人才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需要在大鹏新区从事全职工作,并且已经签订了相关的劳动应聘合同并且签订的时间是超过9个月的。
2、在大鹏新区依法纳税且社保关系在大鹏新区,且社保关系没有出现断缴和补交的情况。
3、申请人的所在用人单位须在大鹏新区是依法注册且目前是正常运行的。
4、申请人申请时已获得深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奖励补贴。
如果是属于高层次人才以上这些要求不变,另外还要申报时满足:
1、引进高层次人才未享受深圳市(含各区)购房优惠补贴、免租住房和高层次人才租房补贴等住房政策待遇;如果已经享受过或正在享受的应应在申请奖励补贴时一并提出停止享受相关政策待遇。已申请免租房的申请人须要退出免租房并且扣除一定的租金金额,这样才可发放剩余的补贴奖励金额;已申请购房和租房补贴的则会在扣除已领补贴金额后,按照核算后的金额发放剩余的奖励补贴。
2、地方级的领军人才或者后备级人才应当具有深圳市户籍。
如果是申请杰出人才工作经费那需要满足杰出人才的前三项条件,另外要加上申请单位已全额获得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经费资助这一条。
二、发放标准及方式
1、引进杰出人才奖励补贴标准为300万元的金额;区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则是按照深圳市奖励补贴额度1:1的比例配套奖励补贴。以上的奖励补贴会按五年任期分次等额发放,基本上是每任期一年发放1次。
2、杰出人才工作经费标准为50万元的金额,这些金额会一次性发放至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