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一、五大年报
按照国家科技部及企业所属地科技部门的要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每年定期完成如下5套系统报表,具体如下:
(一)火炬统计年报
1、填报时间:每年3月31号前
2、填报对象:所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填写内容:
(1)企业概况表
(2)经济概况表
(3)人员概况表
(4)研究开发项目概况表
(5)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
4、填写注意事项
(1)企业概况表需填写企业日常信息和经营情况,包括企业收入、成本、企业免税、缴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相关信息内容。
(2)研究开发项目概况表中新增研发项目时,需要将新的研发项目等相关信息内容进行填报,包括项目的情况、实施时间、进展阶段以及项目经等相关信息。
(3)研究开发费用必须符合“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
(4)经济概况表中的财务数据要与工商年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研发投入统计、火炬年报填报的数据统一。
(5)系统财务数据单位是万元,数据保留二位小数。
(6)在中国境内研究开发费用参考企业内部研发费辅助账,数据不可填 0,没有境外研发的企业的研发费=中国境内研发费;基础研究投入费用总额指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 学)新知识等基础研究活动支出的费用总额。一般企业可填 0。
(7)新增就业人员是上年新入职的人数,不要减去离职的人数。
(8)知识产权是指上年获得授权证书的,受理通知书数量不能算。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1、填报时间:每年第一季度
2、填报对象:所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填写内容:
(1)“企业主要数据”,“上一年度企业数据”、“企业人力资源情况表”“知识产权情况表”、“标准制定情况表”、“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情况表”;
(2)“企业主要数据”基本信息可从“政务服务平台”带入,部分内容也可通过“企业信息变更”修改。
(三)月度统计报表
1、填报时间:每月15号前
2、填报对象:所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此表需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填写
3、填写内容:
企业每月的营业收入、研发费用数额、研发人员数量、总产值以及利润额等。
(四)高新企业年度发展情况表
1、填报时间:每年5月31日
2、填报对象:所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填写内容:
此表需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填写,填写内容为企业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
(五)统计局统计年报
1、填报时间:每年第一季度
2、填报对象:规模以上企业需填报
3、填写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表
(2)企业财务情况表
(3)企业研究开发活动情况
二、未填年报后果
企业在拿到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未按时上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将被记录在案,会影响企业申报省级相关科技项目,如果连续两年无数据的企业将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对被取消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认定机构会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企业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如未能按时提交审核通过,将影响高企今后的省市科技项目申报、科技优惠政策执行和后续到期再认定。
三、高新认定后期注意事项
除了要及时填报年报外,以下事项企业也需要注意:
1、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将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2、对于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若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会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3、如果企业发生改名、变更企业地址,或与有悖于高企认定条件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
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4、对于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本办法重新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