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各银行、各企业:
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降低龙岗区“四上”企业融资成本,区政府发布了《龙岗区关于支持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复产复工的若干措施 》(深龙府规〔2020〕1号),对龙岗区“四上”企业在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获得的新增贷款,包括2020年2月1日前已获银行审批授信额度在2月1日至3月31日的提款,按照其发放贷款之日起 3 个月内实际发生的利息给予全额扶持,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目前,我局已开展“四上”企业贷款贴息政策扶持受理工作,并前期于我局官网发布了《关于执行龙岗区复产复工“四上”企业贷款贴息扶持政策的通知》。为确保符合条件的龙岗区“四上”企业均能获得资金扶持,现将申报截止时间延期至2020年9月11日,请各银行协助相关企业尽快完成申报工作,逾期未按程序提交申报材料的将视为放弃贷款贴息扶持。
特此通知。
深圳市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