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深圳高层次人才补贴解读

2020-08-18 09:29:23
政府补贴 高新企业认定申报 高层次人才补贴 企业补贴

深圳高层次人才补贴是深圳吸引人才的一项政策,对于它的申请和申领细节如果不弄清楚会对申报产生影响,有时会不利于拿到后面的补贴,因此小编就高层次人才补贴列举了以下几项注意事项:

1深圳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对象是指2016323日后我市新当选的两院院士和新引进的杰出人才、国家级、地方级、后备级领军人才以及海外A类、B类、C类人才;

2、想要申领深圳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需要在深圳全职工作,对于这个全职工作是这样界定的,即高层次人才的奖励补贴的申请人须与其深圳市的应聘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签订单位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如果中途出现中断的话那对申报是有影响的!

3、关于奖励补贴的发放,一般是按五年任期分次发放,且每次任期只规定发放一次,每次发放的最高金额标准分别如下:如果是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申领的话金额为120万元;如果国家级领军人才和A类人才申领的话金额是60万元;而地方级领军人才和B类人才就是40万元的奖励,最后的后备级人才和C类人则为32万元的补贴金额。

4、想申请深圳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应由所在单位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申请。

5、同时为深圳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的不能重复享受奖励补贴,但可选择就高标准申请。

6、对于奖励补贴和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的享受问题,如果是201791日前申请人申请并已享受了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的话可继续发放,已享受过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奖的也可继续申请奖励补贴,但是如果发放发生201791日后那是不允许同时享受的!

7、如果夫妻都是高层次人才的可选择其中一方申请补贴,相关规定一个家庭只能有一次奖励补贴的机会。

8、申领续发补贴时社保突然中断,可以以补缴方式使社保连续的,但是补缴的月份不会计入社保连续缴交时长。另外申请人连续缴纳申报达12个月但已经超出了其一个任期年度,则奖励则会减少一次。

9、如果申请人在申请深圳高层次人才补贴的同时还在领取购房补贴,那会扣除高层次人才在剩余任期内政府已发放的购房补贴及该时段用人单位按照比例应承担的购房补贴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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