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补贴
Shenzhen subsidy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注册的企业单位独立法人;
2、申报项目所属产业不属于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且申报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3、技术改造类项目按《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管理实施办法》(深经贸信息规〔2017〕3号)规定在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中备案;
4、申报单位守法经营,具备实施申报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条件保障;
5、申报单位提交的生产经营数据应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6、同一项目或同一投入不得在市级政府资金中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确因政策允许需申报多项专项资金的,应当在申报材料中予以标明并注明原因。
(二)支持力度
1、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申报单位上年度实际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额的10%给予扶持,最高1000万元
2、对于申报项目上年度已完成智能化改造投资不少于500万元的,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申报单位上年度实际完成技术改造投资额的20%给予扶持,最高2000。
宝安区补贴
Baoan District Subsidy
(一)申报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申报主体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纳统;
3、工业生产、技术改造实施地在宝安区;
4、企业以购置或改造生产设备(包括生产、检测等设备;软件、办公、研发、组装、配电、交通、环保等设备与工程、土建、服务等项目费用不在补贴范围内)等方式实施技术改造;
5、一年内(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设备总投资额500万元以上;
6、若申报“从本区企业购置生产设备”的相关补贴,属于直销的,要求设备销售方为注册地、纳统地、生产实体均在宝安区的企业;属于代理销售的,要求设备制造方为注册地、纳统地、生产实体均在宝安区的企业。
(二)支持力度
1、对于购置宝安区以外企业生产的设备,按照设备购置价格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
2、对于购置宝安区企业生产的设备,按设备购置价格的40%给予一次性补贴;对于购置宝安区企业生产的设备部分,若同时满足《宝安区关于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资助规定的(占设备总投资额30%以上),按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补贴;
3、单家企业最高补贴1500万元,且获得各级财政给予的当年技术改造总资助金额不超过设备投资总额的50%;
4、本奖励措施受企业2018年度纳税额限制。
龙华区补贴
Longhua District Subsidy
(一)申报条件
1、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并生产经营满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事登记地、税务登记地和项目实施地均在龙华区;
2、申报单位申报年度及上年度未发生被区(或街道)行政执法部门认定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3、项目已完工(融资租赁方式除外);
4、获技术改造资助200万元以上企业需承诺3年内不得搬离龙华区,区经济促进局将于资助的次年、第三年对获得资助2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组织查验评价工作;
5、一年内(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设备总投资额500万元以上;
6、若申报“从本区企业购置生产设备”的相关补贴,属于直销的,要求设备销售方为注册地、纳统地、生产实体均在宝安区的企业;属于代理销售的,要求设备制造方为注册地、纳统地、生产实体均在宝安区的企业。
(二)支持力度
(一)已完工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两年内可以申请龙华区技术改造项目资助:
1、对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1亿元以下的,按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额的50%给予资助,最高500万元;;
2、对技术改造项目投资总额1亿元以上的(含1亿元),按企业技术改造投资总额的10%给予资助,最高2000万元。
(二)对采用融资租赁方式开展的技术改造项目资助:
按企业上年度所缴纳融资租赁利息总额的50%给予贴息,贴息年限最长3年;单个企业累计最高资助100万元。
龙岗区补贴
Longgang District Subsidy
(一)申报条件
已投产1年以上的企业,或区内投产两年以上的企业新设立的子公司,购买设备或软件,其中:
1、设备:包括生产设备、安全设备、环保设备和用于信息化项目的相关硬件设备;
2、软件:包括以下
(1)生产过程信息化、绿色制造信息化和研发设计信息化软件,如MES、PDM和PLM等;
(2)为实施信息化项目所采用的办公自动化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管理、大数据分析,基于互联网的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质量诊断、过程优化等(包括但不限于ERP、OA、CRM、和HRMS等项目)的软件以及信息技术开发、咨询、实施服务费、监理费及维护费;
3、符合上述条件中的设备和软件在一个申报期内(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投资额在80万元以上,且单位设备价值在5000元以上,单个软件价值在500元以上。
(二)支持力度
1、专项扶持:经评审符合条件的,对购入的设备及软件系统按照不超过投资额的30%予以扶持,一般产业企业1年获得的扶持额最高300万元,龙岗区重点扶持的产业(特指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生物医疗产业,互联网产业 ,航空航天产业)内企业1年获得的扶持额最高为500万元,对未取得市扶持的技术装备及管理智能化提升项目扶持额最高600万元;
2、配套扶持:按照深圳市扶持额的50%给予配套;
3、企业的同一个技术改造项目,配套扶持和专项扶持不能同时申请;技改扶持中软件部分扶持比例不超过20%。
坪山区补贴
Pingshan District Subsidy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本项资金资助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 在坪山区注册并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注册地、纳税地“二地”合一的独立法人。
2. 守法经营、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配合完成统计数据申报。
4. 项目已在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备案,并按年度投入申报。要求申报上年度技改项目实际投入部分,以上年度财务支出发票为依据,海关进口设备无发票的需提供相关支付有效证明材料。但同一项目不能拆分成多个项目进行申请。
5. 项目实施地在坪山区(此次资助范围为项目上一个会计年度所发生的固定资产投资额、融资租赁成本或贷款利息)。若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进行技改的,技改专项资助只适用于“机器换人”项目。
6.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指工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实现内涵式发展的投资活动。该指标用于反映投资转型升级情况。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是工业投资项目;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建设性质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全部工业投资项目,以及扩建、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项目中属于技术改造性质的工业投资项目。
7. 项目未申请过本项资金扶持。
(二)鼓励企业在市级部门申请技改资助,配套补助原则上是对企业上上年度在市里申请并获资助的技改项目投入进行配套补助,申报配套补助的企业需提供上年度的资助文件,必要时提供上上年度的技改项目投入财务支出发票。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资金不予资助:
1. 近三年有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 近两年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劳动关系领域受到过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且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未按要求整改的;或在各相关领域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3. 在申报专项资金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企业信息,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4. 同一企业或个人就同一事项重复申请并获得资助的。
(四)申请配套奖励的,以上一年度到账的市级奖励或资助资金为基数给予配套奖励。
(二)支持力度
1、对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项目固定资产实际投资额的 20%,给予单个项目最高 300 万元资助;其中,对企业在技术改造中,购置区内企业(注册地在坪山区)生产制造设备且金额 500 万元以上的,按照合同金额的2%最高再给予 100 万元资助;
2、对获得市级相关资助的,按市级资助额度 1:1 比例给予配套资助;
3、以上两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4、对企业建设数字化、智能化工厂、实施工业互联网改造、“机器换人”等具有应用示范效应的项目获得市级资助的,按市级资助额度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配套奖励;
5、对纳入国家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中央专项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按照上级资助额度的50%给予配套资助。单个企业每年度获得本条资助总额最高3000万元;
6、对取得深圳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称号并获得市级资助的,按市级资助额度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配套奖励;对承担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建设任务并获得市级资助的,按市级资助额度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配套奖励;
7、对纳入国家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中央专项并 通过验收的项目,按照上级资助额度的 50%给予配套奖励。单个企业每年 度获得本款资助总额最高 3000 万元;
8、对重大技术改造和工业项目给予支持:
(1)对年度完成1亿元以上投资额的技术改造项目,按超出1亿元部分投 资额的5%,给予企业最高5000万元奖励。对年度完成10亿元以上投资额的工业投资项目,按实际投资额的2%,给予企业最高5000万元奖励;
(2)对获得市级重大项目资助的,按市级资助额度的50%,给予最高1000万元配套资助;
(3)以上两项资助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罗湖区补贴
Luohu District Subsidy
(一)申报条件
1、从事黄金珠宝产业及其他工业制造的法人单位;
2、申报主体应按规定依法在宝安纳统;
3、产权关系明晰,诚实守信;
4、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备案且备案地在罗湖。
(二)支持力度
1、专项扶持: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备案且备案地在罗湖的给予10万元资金扶持;同时入库罗湖区统计系统的,按照上年度实际完成投资额中技术改造部分的给予一定比例资金扶持,每年最高300万元;
2、配套扶持:按照市级财政扶持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配套扶持,单个项目最高扶持资金200万元;
3、智能化、数字化技术装备及管理提升扶持:鼓励企业按照国家、省、市支持的方向建设智能化工厂、数字化车间、实施工业互联网技术装备及管理提升等,对上年度项目投资额超过500万元,在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系统中备案且备案地在罗湖的给予10万元资金扶持;同时入库罗湖区统计系统的,按照上年度实际投资额中智能化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扶持,每年最高300万元;
4、企业“机器换人”扶持:按照新增工业机器人实际投入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扶持,每年最高100万元。
盐田区补贴
Yantian District Subsidy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当是在盐田区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项目领域符合盐田区产业发展方向;
3、上一年度,企业在技术升级、设备更新一次性投入达到或超过50万元,且设备已经到位;
4、企业技术升级或设备更新后,生产工艺、生产效率、生产成本等有明显进步;
5、申报单位的技术升级经费资助范围须为:新增生产线、改造升级生产线、购置仪器设备、购买生产设备、信息化工程建设和区政府认可的企业提升软硬件实力的其它投入。
(二)支持力度
对符合盐田区产业发展方向,上一年度技术升级、设备更新一次性投入达到或超过50万元,技术升级或设备更新后,生产工艺、生产效率、生产成本等有明显进步的企业,给予资助其上一年度实际投入的50%,最高资助100万元。
光明区补贴
Guangming District Subsidy
(一)申报条件
1、在新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3、近两年经营规范,且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及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4、项目符合国家及省、市的有关产业政策和新区产业发展规划,以推动技术进步、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为目标,促进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5、企业已完成其技术改造项目备案,并在国家或深圳市统计系统中及时进行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投资填报。
(二)支持力度
1、规上工业企业,按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额10%,给予最高200万元资助;
2、规下工业企业,按技术改造项目实际投资额10%,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
福田区补贴
Futian District Subsidy
(一)申报条件
1、项目已纳入上年度福田区统计局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2、企业上年度在福田纳税不低于100万元;
3、项目须是对产业链中的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等进行改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和先进设备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技术水平;
4、项目经过专项审计。
(二)支持力度
对纳入上年度福田区统计局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项目经专项审计后,可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支持。
大鹏新区补贴
Dapeng New District Subsidy
(一)申报条件
1、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纳税、经营或依法从事其他活动;
2、诚实守信,申请前两年无申报资金弄虚作假、恶意欠薪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3、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健全的会计核算体系;
4、依法报送相关统计数据;
5、已获得深圳市级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技术改造立项支持。
(二)支持力度
对获得市级以上技术改造资金支持、符合新区产业导向的项目,给予20%的配套支持,单个项目最高补贴200万元。
南山区补贴
Nanshan District Subsidy
(一)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项目上年度工业技改投资数据纳入南山区统计;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资金不予资助:
(1)近三年内在税收、安全生产、环保、劳动等方面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受到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申报材料有弄虚作假情况;
(3)近三年内申请单位以及单位法人存在违规申报使用政府资金、商业贿赂、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的;
(4)提出资助申请后,将企业注册地搬离南山和未按规定提交统计报表、在产业发展综合服务平台填报相关数据的;
(5)近三年内存在资金使用绩效评价不合格情况的。
(二)支持力度
1、根据区统计局核定的企业上一年度的技术改造投资额,结合企业的产值贡献、税收贡献等因素,分档次给予最高不超过30%比例的一次性资助,单个企业年度资助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本项目不受《南山区自主创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第(五)款“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限制。
一、项目定义
申报单位为实施智能化改造项目或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项目,其资金筹措主要采用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方式的融资项目。
融资租赁方式,仅限生产设备直接租赁的业务模式。
技术改造贷款租赁贴息项目,应与智能化改造补贴项目、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补贴项目相互对应,叠加申报。
二、资助标准
按不超过已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或设备租赁利息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贴息;同一笔银行贷款或设备租赁费用只能享受一次贴息,最长贴息期限3年。
三、项目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企业;
2、申报单位于2020年6月30日前注册成立(公司分立除外),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和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3、申报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所属产业不属于现行《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中的“禁止发展类”和“限制发展类”,且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4、申报项目实际发生的符合资助费用范围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达500万元及以上,已在深圳市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备案,且已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5、申报项目的建设起止日期符合申报指南要求且建设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新成立企业自注册之日起2年内发生的购置生产设备等费用视同为初始投资,不得纳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范围),且项目已实施完毕、通过竣工验收,投资建设费用也已支付完毕;
6、申报项目符合政策支持的项目类别,富于专业化和具有完整的独立性与系统性;
申报单位可以在当年度同时申请两个及以上的项目,但所申请的两个及以上的项目,在改造目标、建设内容、实施费用,以及时间、场地等方面,不得存在雷同与重复情形,严禁将本属同一类别的项目刻意分拆、虚假包装成两个及以上项目;
7、申报项目不存在向市有关产业部门相关项目扶持计划多头或重复申报情形;不存在将已经纳入市有关产业部门相关扶持计划资助的有关投资建设费用,再次重复纳为申报项目的投资建设费用情形;符合市政府或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项目及获得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除外;
8、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9、申报单位为实施本申报指南所列智能化改造项目或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项目,已与在深银行机构或有资质的在深融资租赁机构签订贷款合同或设备租赁合同,取得银行贷款或租赁设备且已实际支付了全额利息;
10、申报项目应与申报单位实施的本申报指南所列智能化改造项目或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项目同时叠加申请。
如因实际发生的利息存在滞后支付情形,申报项目与其相对应的技术改造项目的申请时间间隔最多不超过1年,且相对应的技术改造项目已实际获得《操作规程》项下资助;
11、申报单位与在深银行机构或有资质的在深融资租赁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或设备租赁合同,均应明确本合同贷款或租赁的设备用途为相对应的具体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且该技术改造项目的具体名称应与申报单位相对应申请的技术改造项目名称相一致;
12、申报项目的银行贷款额或以融资租赁方式取得生产设备的对价金额,不超过申报项目相对应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的70%。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申报项目的立项决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竣工验收报告(总结报告)等材料(复印件);
4、申报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合同清单;
5、申报项目实际发生的建设费用支出明细及其所对应的票据清单;
6、申报项目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表及纳统统计报表;
7、申报项目实施年度期间内,申报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8、申报单位实施申报项目的资金来源说明、实施效益情况说明及其佐证材料;
9、信用报告(完整版);
10、申报单位为实施申报项目与在深银行机构或与有资质的在深融资租赁机构签订的贷款合同或设备租赁合同(复印件);
11、申报单位已支付的银行贷款利息明细清单及相对应的付款凭证等的票据清单,或列明有本金及利息金额的设备租赁还款明细表及所对应的银行付款凭证等票据清单;
12、申报单位实际已获与申报项目相对应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的通知文件。
一、项目定义
企业实施的以实现扩大产能规模、提高生产效率、质量提升、产品更新换代以及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高安全生产防范能力为目标,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设备,淘汰老旧设备的技术改造项目。
二、资助标准
按不超过申报单位为实施申报项目实际发生的符合资助费用范围的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上限为5000万元。
其中,纳入资助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占申报项目总投资建设费用比例不低于80%,且技术设备与工器具费用占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的比例不低于70%。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企业;
2、申报单位于2020年6月30日前注册成立(公司分立除外),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和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3、申报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所属产业不属于现行《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中的“禁止发展类”和“限制发展类”,且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4、申报项目实际发生的符合资助费用范围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达500万元及以上,已在深圳市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备案,且已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5、申报项目的建设起止日期符合申报指南要求且建设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新成立企业自注册之日起2年内发生的购置生产设备等费用视同为初始投资,不得纳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范围),且项目已实施完毕、通过竣工验收,投资建设费用也已支付完毕;
6、申报项目符合本申报指南支持的项目类别,富于专业化和具有完整的独立性与系统性;
申报单位可以在当年度同时申请两个及以上的项目,但所申请的两个及以上的项目,在改造目标、建设内容、实施费用,以及时间、场地等方面,不得存在雷同与重复情形,严禁将本属同一类别的项目刻意分拆、虚假包装成两个及以上项目;
7、申报项目不存在向市有关产业部门相关项目扶持计划多头或重复申报情形;不存在将已经纳入市有关产业部门相关扶持计划资助的有关投资建设费用,再次重复纳为申报项目的投资建设费用情形;符合市政府或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项目及获得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除外;
8、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9、申报单位经实施申报项目,其产能规模、新产品销售额、产品质量、生产效率、人均劳动生产率等主要经济指标,较申报项目实施前有所提高,安全生产隐患得到有效消除、安全生产防范能力显著提升。
新产品销售额,系指申报单位经实施以实现产品升级换代为目标的申报项目,首次生产制造该新产品实现的销售额。
四、申请材料
1、《申请书》;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申报项目的立项决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竣工验收报告(总结报告)等材料(复印件);
4、申报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合同清单;
5、申报项目实际发生的建设费用支出明细及其所对应的票据清单;
6、申报项目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表及纳统统计报表;
7、申报项目实施年度期间内,申报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8、申报单位实施申报项目的资金来源说明、实施效益情况说明及其佐证材料;
9、信用报告(完整版);
10、根据申报单位所实施申报项目的改造目标,相应提供经实施申报项目后形成或达到的产能规模、新产品销售额、产品质量、生产效率、人均劳动生产率、就业人员等方面有所提高,以及安全隐患消除、安全生产防范能力提升、安全生产设施建设与配置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的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一、项目定义
企业实施的采用智能化技术与装备,利用5G、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包括产品设计、技术开发、生产工序、加工制造、仓储配送、售后服务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改造,以实现企业内外部资源智能化管理运用,建成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为目标的技术改造项目。
企业实施的智能化改造项目,可以是依本项所述,或数字化、或网络化、或智能化为阶段目标的改造项目,也可以是将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融合一体的改造项目。
二、资助标准
根据申报单位实施申报项目后,其智能制造能力所达到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评价等级,实行分级资助:
1、评价等级达到四级及以上的,按不超过申报单位为实施申报项目实际发生的符合资助费用范围的总投资建设费用的20%给予资助;
2、评价等级达到三级的,按不超过申报单位为实施申报项目实际发生的符合资助费用范围的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6%给予资助;
3、评价等级达到二级的,按不超过申报单位为实施申报项目实际发生的符合资助费用范围的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2%给予资助。
上述各等级的资助金额上限均为5000万元。其中,纳入资助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占申报项目总投资建设费用比例不低于80%,且技术设备与工器具费用占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的比例不低于70%。
三、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由基础条件和专项条件两部分组成。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企业;
2、申报单位于2020年6月30日前注册成立(公司分立除外),建立了规范的财务会计和生产经营管理制度;
3、申报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所属产业不属于现行《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中的“禁止发展类”和“限制发展类”,且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4、申报项目实际发生的符合资助费用范围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达500万元及以上,已在深圳市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备案,且已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5、申报项目的建设起止日期符合申报指南要求且建设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新成立企业自注册之日起2年内发生的购置生产设备等费用视同为初始投资,不得纳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范围),且项目已实施完毕、通过竣工验收,投资建设费用也已支付完毕;
6、申报项目符合政策支持的项目类别,富于专业化和具有完整的独立性与系统性;
申报单位可以在当年度同时申请两个及以上的项目,但所申请的两个及以上的项目,在改造目标、建设内容、实施费用,以及时间、场地等方面,不得存在雷同与重复情形,严禁将本属同一类别的项目刻意分拆、虚假包装成两个及以上项目;
7、申报项目不存在向市有关产业部门相关项目扶持计划多头或重复申报情形;不存在将已经纳入市有关产业部门相关扶持计划资助的有关投资建设费用,再次重复纳为申报项目的投资建设费用情形;符合市政府或市有关产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的项目及获得其他部门奖励的项目除外;
8、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9、申报单位经实施申报项目,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39116-2020)二级及以上等级。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申报项目的立项决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实施方案、竣工验收报告(总结报告)等材料(复印件);
4、申报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有关合同清单;
5、申报项目实际发生的建设费用支出明细及其所对应的票据清单;
6、申报项目的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表及纳统统计报表;
7、申报项目实施年度期间内,申报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8、申报单位实施申报项目的资金来源说明、实施效益情况说明及其佐证材料;
9、信用报告(完整版);
10、金砖国家未来网络研究院(中国·深圳)出具的或在中国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发布的,处于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等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符合性证书(复印件);
11、申报项目实施后申报单位实现智能制造的成效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一、技术改造补贴项目
1、对制造业企业上年度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年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及以下部分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5%给予奖励,年度最高奖励 1000 万元;
2、超出1亿元部分按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5%给予奖励,年度最高奖励3000万元;
3、对购置区内企业生产制造设备且金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按照合同金额的2%,再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单家企业年度累计最高奖励 4000 万元
二、数字化改造扶持政策
支持网络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鼓励制造业企业、工业 园区实施内外网升级改造,为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提供基础支撑。
1、对企业或园区运营单位实施满足工业数字化转型需求的5G专网、工业 PON、光纤专网、网络安全加密等网络升级改造项目,按项目实际投入(实际投入不低于 50 万元)的30%给予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或园区最高补贴200万元。
2、鼓励企业使用光明科学城5G共享专网,对接入5G共享专网的企业,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三、企业软硬件数字化升级资助
1、鼓励制造业企业购置先 进数字化联网装备或对现有装备进行数字化联网改造,提升设备 联网和数据采集与集成应用能力,按项目实际投入的 3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补贴 100 万元。
2、鼓励企业聚焦研发设计、生产 制造、供应链、销售服务、运营管理等关键环节,部署应用模块化的数字化平台和软件,按项目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补贴 200 万元。
3、鼓励制造业企业上云上平台,按照云平台服务商收取年度费用的50%给予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20万元。
四、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资助
推动“5G+工业互联网” 与智能制造深度融合应用,打造一批数字化智能工厂。
鼓励工业园区运营单位对园区进行智慧化改造,建设设施数字化、管理智 能化、服务智慧化的现代化工业园区。每年认定一批“数字化智 能工厂”“智慧工业园区”示范项目,分别给予最高200万元、50万元奖励。
五、加强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1、支持面向制造 业数字化转型共性需求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应用创新推广中 心、共享体验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企业数字化转型提供 咨询诊断、解决方案、测试验证、技术推广、交流培训、展示体 验等专业服务。对经区产业主管部门认定的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 平台,结合其为辖区企业提供数字化转型服务情况,按不超过项 目建设实际投入的50%,给予最高 3000 万元奖励。
2、辖区企业购 买公共服务平台专业服务的,按照实际合同额的 5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 10 万元。
六、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政策
1、对使用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按不超过银行贷款利息和设备融资租赁利息的 5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贴,单个项目最多连续补贴3年。
2、加强融资担保支持,对通过融资担保方式获得贷款的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支付担保费的50%, 给予最高30万元补贴。
日前,深圳发布了最新的技术改造补贴政策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调整内容较大,具体如下:
1、资助标准调整
2、扶持项目调整
(1)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主攻方向,聚焦重大项目和优质企业。
(2)技术改造扶持项目分为普惠性技术改造扶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技改项目、优质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
A. 普惠性技术改造扶持:工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生产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经营管理领域等进行改造提升,淘汰落后产能,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装备和产品更新换代、保障安全生产,实现内涵式发展。
B. 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技改项目:工业企业以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为主攻方向实施技术改造活动。
C. 优质企业实施技改项目:获评国家单项冠军(产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等称号以及在国内北京、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境外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
(3)推出“技改贷”“数字贷”“绿色贷”等专属信贷产品,对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利用技术改造专属信贷产品进行固定资产投资或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所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按照不超过实际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或设备租赁利息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贴息支持。
3、备案要求保持不变
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政策依旧保持有效。
企业需要依法履行深圳技术改造项目信息告知义务,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并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已备案项目发生重大变更的,项目建设单位应于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通过备案系统自行修改相关信息。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设备超过500万就可以进行备案,如何备案企业可咨询达晟信息。备案也关系企业后续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4、纳统要求不变
企业开展的为了提升生产经营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水平的改造项目均属于技术改造范畴,凡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均应按技术改造项目类别纳入统计。
罗湖区目前针对黄金珠宝行业、建筑业以及软件信息产业,都制定有相应的技改项目补贴政策,具体措施如下:
一、黄金珠宝业技改补贴政策
1、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投资力度
对上一年度实施技术改造或工业投资,且项目纳入罗湖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500万元以上的企业,按上一年度实际投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给予扶持,每年最高200万元。黄金珠宝企业扶持比例提高至10%。
申报条件:
(1)企业行业需是黄金珠宝产业;
(2)企业上一年度实施技术改造或工业投资,且项目纳入罗湖区固定资产投资额要超过500万元。
2、鼓励企业数字化转型
对企业生产设备数字化改造费用、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通信、云租赁费用、数字化改造服务费等方面的实际投入给予最高200万元扶持。
申报条件:
(1)在罗湖区内依法正常经营,依法纳税,原则上应依法纳入罗湖统计的黄金珠宝企业。
(2)上一年度企业产值或营收2亿元以上且同比增速10%以上,生产设备数字化改造费用、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通信、云租赁费用、数字化改造服务费等方面的实际投入300万元以上。
二、建筑业技术改造补贴政策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提前纳入深圳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项目管理系统,且按照深圳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指引实施节能改造并通过第三方能效测评单位完成核验测评的节能量核定,核验测评节能率(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比例)不低于10%,取得《节能改造项目运行节能量评估报告》后运行节能率不低于核验测评节能率80%的,根据项目受益面积对节能改造投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扶持。单个项目扶持金额最高100万元。
申报条件:
(1)必须为罗湖区实施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包括民用公共建筑和工业用地上的配套办公(对于公共机构的节能改造,须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项目才可申报);
(2)建筑本体已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稳定使用三年及以上;
(3)节能改造完成后,通过第三方能效测评单位完成核验测评的节能量核定;
(4)核验测评节能率(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比例)不低于10%;
(5)在2019年1月1日之后完成节能改造验收的项目;
(6)仅实施节水、节气单项改造项目不纳入申报范围;
(7)对节能改造投资单位非业主或使用人的合同能源管理等项目,节能改造投资单位须获得业主或使用人的授权;
(8)受益面积是指用能设备节能改造所惠及建筑范围的建筑面积,不含车库和停车场面积。
三、软件和信息技术行业技改项目补贴政策
对采用智能装备、智能化控制系统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实施生产线智能化改造和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企业,对获得上级相关部门支持的,按30%给予配套扶持,资助金额最高为300万元。
申报条件
1、在罗湖正常经营、依法纳税,原则上应依法纳入罗湖统计,从事软件信息服务、人工智能、区块链产业领域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
2、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3、采用智能装备、智能化控制系统和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实施生产线智能化技术改造和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并获得上级相关部门支持的项目。
近几年,主导产业“立柱”,新兴产业“架梁”。坪山抢抓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机遇,高起点培育“9+2”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推动一批制造业企业加强核心技术攻关,加快科创与制造的深度融合,大力推进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打造产业数字融合发展促进中心,构建区域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
一批制造业先头部队也率先迈开探索步伐,通过数字化改造,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数字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2023年,坪山区更是推出了最新的技改项目补贴政策,相比以往的技改补贴,区目前只扶持两种类型的技术改造项目。
一、企业技术改造扶持措施
1、对上年度技术改造数据纳入坪山区统计的企业,按年度完成投资额的10%给予资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资助600万元。对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按实际支付融资租赁利息的50%给予贴息资助,单个企业年度最高资助300万元。
2、对纳入国家部委支持的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核心技术攻关专项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按国家部委资助金额的30%给予配套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200万元。
二、项目申报条件
1、企业需是在在坪山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工业企业,是指注册地、统计地及纳税地均在坪山区的独立法人企业。
工业企业以相关部门界定为审核依据,其中,纳统企业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行业代码前两位在13到42之间为准,未纳统企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所属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行业代码前两位在13到42之间)为准。
2、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履行统计数据和纳税申报义务。
4、技术改造项目已在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中备案,且已按照规定纳入坪山区技术改造投资统计,项目备案名称原则上须与在坪山区统计局纳统项目名称、申报资助项目名称保持一致。同一项目不能拆分成多个项目进行申请。
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必须是工业投资项目(项目行业编码在0610到4690之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建设性质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全部工业投资项目,以及扩建、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项目中属于技术改造性质的工业投资项目。
5、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应在坪山区。
6、企业须以上一年度技改项目实际投入(上一年度财务支出发票为依据)进行申报;海关进口设备无发票的须提供进口设备报关单、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按税前(不含税)金额计算。实际投入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在坪山区统计局纳统金额。
7、申报第(二)款条资助的,项目必须完成验收。事前资助项目,配套资助以项目验收时间为准,以到账的上级资助资金为基数给予配套资助。事后资助项目,国家部委资金到账时间须为申报指南制定时间段,以国家部委资金为基数给予配套的奖励。
三、不允许资助的情况
1、近三年因违法犯罪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的。
2、近两年在安全生产、消防、环保、劳动关系领域受到过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处罚且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未按要求整改的;或在各相关领域受到暂扣许可证书、吊销许可证、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处罚的。
3、具有行贿行为且被列入区不良经营主体名单并在影响期内的。
4、存在弄虚作假,虚报、谎报企业信息,或拒绝配合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的。
5、同一事项已获得区级财政资金资助的。
6、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
7、其他技改项目补贴政策不可资助的情形。
深圳技术改造补贴政策中,对企业购进的设备有两大要求:
一、购入设备要求
1、企业购进的设备,全部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要达到500万及以上。
2、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费用主要包括生产、检测和研发设备及工器具,配套软硬件系统的购置、改造与安装工程费,以及对生产环境的进行改造的建筑工程费等形成固定资产的投资(扣除可抵扣税款部分)。
3、设备相关问题
(1)如何判断设备和软件符不符合要求?
以发票上的日期以及实际付款日期为准。如果企业购入的设备和软件实际付款日期及发票日期必须均在项目申报期间内则符合要求。
(2)分期付款或融资租赁的设备怎么计算?
以实际取得的发票及付款时间为准,日期必须均在深圳技术改造项目规定的期限内,此外,设备应安装到位并投产使用。
(3)企业自制的生产设备可以申报吗?
不可以,企业自制的生产设备不符合此项设备补贴政策要求。
(4)哪些不是深圳技术改造项目扶持范畴?
设备不包括:研发室或实验室设备、自制生产设备、区外设备、净化车间、运输车辆、货架、电机、空调、电梯、基建及安装调试费、监控设备、打卡机、设备零配件、出入卡门、除湿设备、未投产设备、模具、二手设备等不属于技改扶持范畴的设备;软件不包括:非信息化用途的软件正版化、制图软件、设计软件等。
二、设备备案要求
深圳技术改造补贴政策规定,企业申请设备补贴需先备案再购买设备,没有备案或者已经购置完成的设备不能申请补贴!项目备案相关要求如下:
1、根据固定资产投资要求,企业单个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需进行纳统。
2、如果公司购买的设备和之前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的设备属于同一个项目且投资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则应该按规定纳统,如分别属于两个不同技术改造项目的,则应在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时分开两个项目备案,同时也会形成两个备案号。
3、以年度投资为准,申报时项目名称可以根据本公司备案项目的实际情况自行定义,但项目建设内容应体现备案过的项目建设重点,有多个备案项目的,则需要提供多个项目备案号。
4、申报项目属于应纳统但未纳统情形,则会影响深圳技术改造补贴资助。
三、设备补贴政策
1、智能化改造项目
对企业采用智能化技术与装备,利用5G、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包括产品设计、技术开发、生产工序、加工制造、仓储配送、售后服务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改造,以实现企业内外部资源智能化管理运用,建成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为目标的技术改造项目予以最高5000万资助。
2、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项目
对企业实施的以实现扩大产能规模、提高生产效率或者质量提升、产品更新换代以及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高安全生产防范能力为目标,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设备,淘汰老旧设备的技术改造项目予以最高5000万资助。
3、技术改造贷款租赁贴息项目
对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或或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的项目,采用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方式的融资项目予以最高500万设备补贴资助。
一、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资助
对纳入区工业投资统计库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予以资助。鼓励企业实现扩大产能规模、提升生产效率、提高产品质量、促进技术装备和产品更新换代、低碳绿色环保、节能降耗、安全生产,以及向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转型,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1、资助标准:
(1)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额在500万元(含)至1亿元(含)的,按年度投资额 10%予以资助,最高补贴1000万元。
(2)企业年度投资额超过1亿元的,除按上述第1 条内容给予资助外,再按超出1 亿部分的5%给予资助。资助总额不超过 4000 万元。
(3)单个企业市、区资助总额不超过企业总投资额的50%,单个企业年度技术改造资助总额不超过 4000 万元。
2、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的项目在《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属于B类(采矿业)、C 类(制造业)、D 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行业分类代码在 0610 至4690 之间。
(2)申报企业的项目不属于国家、省、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且申报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项目。
(3)按照《国家统计局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关于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定义,技术改造项目包括建设性质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全部工业投资项目,以及扩建、迁建、恢复和单纯购置项目中属于技术改造性质的项目。
(4)申报项目必须已纳入国家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中的“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类别。
(5)企业在统计库内有多个项目的,则以企业名义统一合并申报。
二、眼镜制造企业技术改造资助
鼓励企业加大投入。支持眼镜制造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积极引进高端制造设备进行生产线改造,提升制造工艺智能化水平和产品品质。
1、资助标准
企业的技术改造年度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按年度给予投资额20%的扶持,最高500万元。
2、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统计地、纳税地、工业生产地和技术改造实施地均在龙岗区;
(2)已投产1年以上的龙岗区眼镜行业企业购买:
1、设备
包括生产设备、安全设备、环保设备和用于信息化项目的相关硬件设备。
2、软件
(1)生产过程信息化、绿色制造信息化和研发设计信息化软件,如MES、PDM和PLM等。
(2)为实施信息化项目所采用的办公自动化管理、客户关系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管理、大数据分析,基于互联网的故障预警、远程维护、质量诊断、过程优化等(包括但不限于ERP、OA、CRM、和HRMS等项目)的软件以及信息技术开发、咨询、实施服务费、监理费及维护费。
符合上述条件中的设备和软件在一个申报期内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且单位设备价值在5000元以上,单个软件价值在500元以上。
三、科技孵化贷款利息补助
对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所获得的银行贷款用于企业内部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且在还本付息后一年内提出扶持申请的在孵科技企业予以资助。
1、资助标准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利息补助,每笔最高30万元。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获得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申报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的科技型企业。
(2)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其中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需通过局运营考核;
(3)所获银行贷款用于企业内部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4)还本付息一年内(2022年7月7日之后还本付息)提出扶持申请的在孵科技企业。
(5)以贷款合同、入孵协议、银行凭证等材料为准。
(6)所有入孵企业均需与孵化器签订入孵协议,并符合国家孵化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孵企业为:
A. 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应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B. 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C. 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生物医药、现代农业、集成电路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申请以上技改补贴政策,可咨询达晟信息具体申请要求。
依据深圳市技术改造项目最新规定,企业用于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总建设费用要达到500万元及以上,需要在市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具体备案程序如下:
一、登录备案系统
登录技术改造备案系统,仔细阅读企业投资项目准入政策等相关管理规定,确认拟备案项目符合备案要求规定。
二、提交承诺声明。
企业根据备案系统指引,网上承诺拟备案项目信息真实、完整、准确,声明对其填报内容和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三、获取项目代码
项目代码是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的有关规定。
项目代码由4位时间代码、6位地区代码、2位中央业务指导部门代码、2位项目类型代码、5位随机码和1位校验码共 5 段依次组成;每段代码之间由短横线“-”连接,共24位。
项目单位在办理事项的时候,各有关部门会首先查验项目是否具有项目代码,通过在线平台核验项目代码真实性、项目信息的一致性。对没有项目代码、未通过项目代码核验的,会不受理企业的申报项目。
企业需要在深圳技术改造备案系统中,点击“申请国家编码”提示按钮,进入链接的深圳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项目信息,获取项目代码后返回备案系统,在《深圳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申请表》录入项目代码进行校验。
四、填报项目信息
填写《申请表》,内容包括:项目建设单位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周期、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项目投资情况、资金来源、资金使用明细和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声明等。
五、提交备案信息
通过备案系统,提交项目相关信息,备案管理部门收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申请表要求提交的全部信息即为完成备案。
项目备案成功后,企业可通过备案系统自行打印《备案表》。项目建设单位涉及享受进口设备税收优惠政策,需要备案管理部门出具备案确认书的,可以在按海关部门要求完善有关手续后由备案管理部门出具。
五、备案项目变更
已备案的项目,如果发生以下重大变化,或者企业决定终止项目建设的,需要在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30日内,通过深圳技术改造备案系统自行更改,告知备案管理部门。重大变化包括:
(1)项目投资主体发生变更;
(2)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发生变更;
(3)项目产品方案、改造内容发生较大变化;
(4)项目投资规模、建设内容调整幅度在20%及以上;
(5)项目法人发生变更或股东方、股权结构发生较大变化;
(6)建设内容调整可能对经济、社会、环境等产生不利影响的;
(7)需要对项目备案内容进行调整的其他重大情形等。
六、深圳市企业技术改造备案证有效期
《备案表》自生成之日起2年内有效,项目备案后两年内未正式开工建设且未进行延期登记的,原备案表自动失效;项目建设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通过备案系统进行延期,并就延期情况作出说明,开工建设只能延期1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一、设备投入要求
1、申请深圳市技术改造补贴项目,企业项目总投入需要达到500万。
2、依据深圳市技术改造项目规定,企业用于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总
建设费用要达到500万元及以上,需要在市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纳入了技术改造投资统计库中。
3、新成立企业自注册之日起2年内发生的购置生产设备等费用视同为初始
投资,不得纳入企业设备补贴政策资助范围。
如企业2020年6月成立,打算申请2023年设备补贴,那么2020年6月到2021年6月,以及2021年6月到2022年6月,这两段时间内投入的设备不可以用于申请补贴资助,只能从2022年6月以后购进的设备开始计算。
4、企业设备要在申报近三年内购买,即企业如果在2023年6月申请技术
改造补贴政策,那企业2020年6月之后新购进的设备才可用于申报补贴。
二、设备问题解答
1、融资租赁的设备可以申请技术改造项目补贴吗?
融资租赁仅限生产设备直接租赁的业务模式,应同时满意以下条件:
①签订三方设备买卖合同(供应商/承租人/租赁公司);
②签订直接租赁合同;
③供应商开具发票,直接开给租赁公司;
④租赁公司直接付款到供应商。
2、融资租赁设备如何确定设备投资额?
答:项目投入如包含融资租赁设备,或分期付款的设备,企业已支付的设备
首期款及已支付的设备本金部分可计入项目投资核算范围,利息、保险费等不纳入核算范围。
对于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开具的发票未清楚载明设备型号、设备本金和利息金额(如单纯填写“融资租赁费用”)等情况,应根据设备租赁合同中列明租赁设备本金及利息金额的设备租赁还款明细表进行确认;设备租赁合同中未列明的,应由申报单位提供融资租赁机构盖章确认、列明本金及利息具体金额的还款明细表。
3、可申报技术改造项目的总投资建设费用包括哪些?
答:项目总投资建设费用由扣除可抵扣、可减免税款后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
费用和其他相关支出费用构成,以有正规发票且相关款项实际已支付为依据。
项目单位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可减免税额不论是否发生实质抵扣或减免,均予以剔除,不计入项目完成投资金额。
4、项目实施购置的二手设备可以获得资助吗?
答:二手设备(旧设备)指从国内其他单位作为固定资产使用过的设备,不
包括从国外购进的旧设备。关联交易的旧设备不予确认;非关联交易的,应追溯设备的实际出厂时间,在项目申报截止日以前5年内出厂的予以确认。
5、项目投资建设费用款项不是我司直接支付,而是由集团总公司代为支付
的,符合资助条件吗?
答:深圳技改补贴项目审核坚持一致性原则。项目建设相关投入原则上应由项目申报单位直接采购,采购合同上的采购单位、发票单位、实际付款单位与申报单位必须一致。但针对部分集团公司的资金集中付款管理模式,根据《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资金项目专项审计通用原则和标准》,对于项目支出由集团公司、集团采购中心等第三方代为付款、收款的情形,需要在采购合同中有明确规定,且付款资金完备,否则不予确认。
技术改造项目是促进现有企业技术进步和提质增效的重要手段,是加快产业优化升级,推动新旧动能转换,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
技术改造包括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改造以及对传统设备进行升级更新。
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改造的最终结果是帮助企业内外部资源进行智能化管理运用,并建成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
而传统设备进行升级更新主要是帮助企业增产提效,实现扩大产能规模、提高生产效率、质量提升、产品更新换代以及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高安全生产防范能力。
当前很多企业为了赶上新时代的发展脚步,会购进新的技术设备来替代传统设备,以追求更高效率的生产经营工作。因此成本不断增加,为了减轻企业的压力,很多地方都出台了技术改造补贴政策来帮助企业减少设备投入方面的资金压力。
深圳就在最新的技术改造补贴政策中将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列入到资助项目中。
一、项目内容
企业以实现扩大产能规模、提高生产效率、质量提升、产品更新换代以及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高安全生产防范能力为目标,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设备,淘汰老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
二、资助标准
按不超过申报单位实际发生的符合资助费用范围的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0%给予资助,资助金额上限为5000万元。
其中列入技术改造补贴资助的项目投入范围包括;
项目总投资建设费用,包括技术设备与工器具、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等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以及与资助项目有关的配套软件、设备检测维护、智能化集成、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的研发外包服务、评估认证等其他相关费用。
1、技术设备与工器具建设费用主要包括:
(1)生产、检测、研发设备和工器具购置;
(2)自制设备、融资租赁设备、二手设备;
(3)直接运用于支持设备运转且计入固定资产会计科目的软件系统投入(不含软件系统的后续技术服务费);
2、列入专项资金资助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占项目总投资建设费用比例不低于80%,技术设备与工器具费用占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的比例不低于70%。
三、技术改造补贴政策申报条件
1、企业须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企业。
2、企业成立3年及以上(公司分立除外)。
3、资助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内,所属产业不属于“禁止发展类”和“限制发展类”,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4、企业为实施项目而投入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达500万元及以上,已在深圳市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备案,且已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5、资助项目的建设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新注册企业2年内发生的购置生产设备等费用视同为初始投资,不得纳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范围),具体实施的起止时间符合规定,且已实施完毕、通过竣工验收,投资建设费用也已支付完毕。
6、经实施的申报项目,其产能规模、新产品销售额、产品质量、生产效率、人均劳动生产率等主要经济指标,较申报项目实施前有所提高,安全生产隐患得到有效消除、安全生产防范能力显著提升。
深圳技术改造项目最新规定,企业需先备案再购买设备,没有备案已经购置完成的设备不能申请补贴!只有备案成功的企业才可以申请深圳的技术改造项目补贴,可咨询达晟信息具体备案要求。
智能化改造是指将传统生产线或设备进行智能化升级,以提升生产效率和质量。传统的生产线往往需要大量人力和物力投入,而且生产效率低下,质量不稳定。通过智能化改造,可以将生产线上的各个环节进行优化和升级,使其具备更高的智能化程度和自动化水平,从而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
在智能化改造过程中,企业需要投入大量的成本,其中设备成本就占了大头。智能化改造需要的设备一般都是高精尖产品,不仅价值不菲,维护也要非常小心。
今天小编介绍一项深圳的设备补贴补政策,符合要求的企业可以咨询达晟信息!
一、智能化改造项目补贴
深圳为了鼓励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项目,对企业采用利用5G、互联网、大数据以及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包括产品设计、技术开发、生产工序、加工制造、仓储配送、售后服务等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改造,以实现企业内外部资源智能化管理运用,建成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为目标的技术改造项目予以资助。
二、设备补贴资助标准
根据项目实施后的智能制造能力所达到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评价等级,实行分级资助:
1、评价等级达到四级及以上的,按不超过总投资建设费用的20%给予资助;
2、评价等级达到三级的,按不超过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6%给予资助;
3、评价等级达到二级的,按不超过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2%给予资助。
各等级的资助金额最高为5000万元。
三、项目申报要求
1、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所属产业不属于现行《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中的“禁止发展类”和“限制发展类”,且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
2、项目符合支持的项目类别,富于专业化和具有完整的独立性与系统性;
3、申请设备补贴政策的项目,其建设周期最长不超过3年(新注册企业2年内发生的购置生产设备等费用视同为初始投资,不得纳入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资助范围),具体实施的起止时间符合《申请指南》的规定,且已实施完毕、通过竣工验收,投资建设费用也已支付完毕。
4、申报单位经实施申报项目,其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等级,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二级及以上等级。
四、购买设备金额要求
申请深圳市技术改造补助项目,企业项目总投入需要达到500万;
依据深圳市技术改造项目规定,企业用于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总建设费用要达到500万元及以上,需要在市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纳入了技术改造投资统计库中。
技术改造类项目应按《深圳市技改项目备案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在市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未进行技改项目备案的公司无法申报深圳设备补贴相关项目。
企业的发展与扩大,离不开设备的投入,深圳市政府鼓励中小企业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节约能耗、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对现有设施生生产工艺条件进行的改造,并对企业在实施改造项目过程中投入的设备以及其他费用予以补贴,如果符合以下要求,即可申请深圳市设备补贴!
一、企业资质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按国家统计局相关规定可视同法人单位的企业;
2、企业成立时间达3年(含)以上。
二、设备要求
新成立企业自注册之日起2年内发生的购置生产设备等费用视同为初始投资,不得纳入企业设备补贴政策资助范围,
如企业2020年6月成立,打算申请2023年设备补贴,那么2020年6月到2021年6月,以及2021年6月到2022年6月,这两段时间内投入的设备不可以用于申请补贴资助,只能从2022年6月以后购进的设备开始计算。
1、企业设备要在申报近三年内购买,即企业如果在2023年6月申请技术改造补贴政策,那企业2020年6月之后新购进的设备才可用于申报补贴。因此企业购买设备这个节点非常重要的。
2、企业用于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总建设费用3年内(不包含申报当年)要达到500万元及以上,需要在市备案系统中进行备案(设备投资当年就需要进行备案),且纳入到技术改造投资统计库中。
三、深圳市设备补贴项目要求
1、智能化改造项目
企业采用智能化技术与装备,利用5G、互联网、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企业内外部资源智能化管理运用,建成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为目标的技术改造项目。
2、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项目
企业以实现扩大产能规模、提高生产效率、质量提升、产品更新换代以及消除安全生产隐患、提高安全生产防范能力为目标,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设备,淘汰老旧设备的技术改造项目。
3、技术改造贷款租赁贴息项目
企业为实施智能化改造项目或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项目,采用银行贷款或融资租赁方式的融资项目。
技术改造贷款租赁贴息项目,应当与前两项所列的技术改造项目叠加申报。
四、资助费用范围
包括技术设备与工器具、安装工程、建筑工程等固定资产投资建设费用,以及与申报项目有关的配套软件、设备检测维护、智能化集成、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的研发外包服务、评估认证等其他相关费用。所指建设费用均为扣除可抵扣税款的实际发生的建设费用。
五、设备补贴金额
1、智能化改造项目
根据申报单位实施申报项目后,其智能制造能力所达到的《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GB/T 39116-2020)评价等级,实行分级资助,最高给予5000万补贴。
2、技术装备升级换代改造项目
按不超过项目符合资助费用范围的总投资建设费用的10%给予设备补贴政策资助,最高资助5000万元。
3、技术改造贷款租赁贴息项目
按不超过已支付银行贷款利息或设备租赁利息的50%,给予最高500万元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