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遴选领域
1、“绿色设计+制造”方面
重点支持电子电器、纺织、机械装备、汽车及配件、轻工、医药等行业企业,围绕轻量化、低碳化、循环化、数字化等重点方向加大绿色设计推行力度。
2、“绿色设计+服务”方面,
重点支持服务性制造领域的龙头骨干企业,围绕绿色产品设计开发、绿色产品制造技术改进、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与认证、节能减污降碳集成应用等开展高质量服务。
二、申请要求
(一)基本要求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近三年无以下情况:发生较大及以上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安全事故、Ⅲ级(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在国务院及有关部委相关督查工作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等。
(二)综合水平
企业拥有明确的绿色低碳发展战略和措施,建立完善的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等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经营管理状况较好。
(三)绿色设计专项水平
企业绿色设计实力强,具有夯实的绿色设计服务基础,研发和应用推广绿色设计与制造关键技术;产品符合绿色产品评价相关标准并积极推广绿色产品,或者具有较强的绿色设计资源整合和服务能力并为行业客户提供优质绿色服务;企业自身绿色发展水平较高,或者绿色服务实施效果和成效显著。
三、推荐程序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以下统称推荐单位)负责组织推荐。
推荐单位将筛选行业代表性强的龙头骨干企业或专业性强、特色鲜明、创新性高的中小企业,指导企业按照有关要求开展自评价和打分,编制申报书,并切实加强对申报企业自评价结果和证明材料的把关。被推荐企业自评价得分原则上不低于80分。
四、深圳奖励措施
申报单位已获得国家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深圳市)称号,奖励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