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定义
重大开源项目商业发行版软件推广应用项目是指,软件企业基于重大开源项目组织实施的,二次开发形成商业发行版软件产品(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及服务并实现产业化销售的项目。
二、资助标准
按照不超过申报指南发布前一周期年度内上述商业发行版软件产品及服务审定销售额(实际到账额)的30%,给予软件企业最高1000万元资助。
三、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内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
2、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项目实施地在深圳,资助项目的实施起止时间符合申报指南对资助项目实施时限的规定;
4、申报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或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5、不存在就同一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内容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6、资助对象为“软件企业”的,申报前需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
7、资助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或购买服务的项目;
8、申报项目应基于重大开源项目二次开发,并获得重大开源项目开源社区的认证;
9、申报项目在申报指南发布前一周期年度内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