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定义
国家部委荣誉项目是指,软件企业获得国家部委有关荣誉、奖项的项目。
二、资助标准
1.对获得工信部认定的“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强”“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等荣誉的软件企业,分别给予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不同年度多次获得同一荣誉不重复奖励);
2.对获得工信部认定的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国家大数据应用解决方案”“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区块链典型应用案例”“工业软件优秀产品”“商用密码典型应用方案”等优秀项目(方案)的软件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申请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内实际从事经营活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组织;
2、申报单位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项目实施地在深圳,资助项目的实施起止时间符合申报指南对资助项目实施时限的规定;
4、申报单位提交的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或在允许的误差范围内;
5、不存在就同一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内容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6、资助对象为“软件企业”的,申报前需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
7、资助项目不属于政府投资建设或购买服务的项目;
8、申报单位获得“中国软件业务收入百强”“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等国家部委软件领域企业荣誉,且认定时间需为《若干措施》施行有效期内;
9、申报单位获得工信部认定的优秀项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国家大数据应用解决方案”“新型信息消费示范项目”“区块链典型应用案例”“工业软件优秀产品”“商用密码典型应用方案”等,且认定时间需为《若干措施》施行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