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扶持方向
支持一批能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能力、提高供应链运作效率、提升产品售后服务能力、企业能耗管理优化、产品可追溯、提高企业设备的运行效率等服务能力强、应用效果好的工业互联网诊断、咨询、规划、设计、解决方案、系统集成服务商。
二、申请条件
1、申报主体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
2、申报项目符合深圳市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方向,项目方案合理可行,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申报单位具备实施申报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保障条件,项目符合国家和本市安全要求。
4、申报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5、不存在就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7、申报单位财务状况良好,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申报前2个自然年已为10家及以上工业企业提供工业互联网技术服务,且服务收入合计不低于500万元。申报前2个自然年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0万元,其中,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通信、云租赁费用投资占项目总投资比例不低于20%。
三、申请材料
1、项目申请书;
2、商事主体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财务审计报告;
4、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5、项目费用支出清单;
6、项目组主要核心成员名单。
四、资助标准
采取事后资助方式,按不超过经审计核定的项目投入金额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资助费用范围
包括与提供工业互联网行业动态研究、信息服务、标准制定、测试验证、决策咨询、行业交流等技术服务相关的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通信、云租赁和人员等方面费用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