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扶持

2023-10-26 09:00:10

一、扶持方向

支持龙头企业和服务商,针对研发设计、测试验证、生产制造、供应链金融等环节,建设具备云仿真、数字孪生、供应链管理等功能的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

基于行业或企业特定技术领域痛点问题,针对研发设计、测试验证、生产制造、供应链金融等环节,面向“平台+5G”“平台+人工智能”“平台+区块链”“平台+数字孪生”“平台+设备上云”等领域,建设具备云仿真、数字孪生、供应链管理等功能的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加快平台资源及区域服务能力整合优化,提升全产业链资源要素配置效率和产品创新力,促进中小企业“规模化”数字化转型。

二、申请条件

1、申报主体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项目实施地在深圳市。

2、申报项目符合深圳市工业互联网发展扶持计划方向,项目方案合理可行,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申报单位具备实施申报项目所需的资金、人员、场地、设备等主要保障条件,项目符合国家和本市安全要求。

4、申报单位提交的工业总产值、营业收入等经营指标数据,应确保与报送市统计部门的数据一致。

5、不存在就同一单位建设内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项目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报的情形。

6、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7、项目已于申报之日前建设完成,项目建设期不超过2年;申报前2个自然年平台在测试验证、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集成、网络通信、云租赁费用方面的投资总额应不低于300万元;与平台签订合同的付费工业企业数量不少于25家,营业收入不少于2500万元。


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扶持


三、申请材料

1、项目申请书;

2、商事主体登记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3、财务审计报告;

4、项目实施总结报告;

5、项目费用支出清单;

6、项目组主要核心成员名单

四、资助标准

采取事后资助方式,按不超过经审计核定的项目投入金额的30%予以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五、申报注意事项

1、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下达的项目资助计划拨付资金前,发现下列情形,可以撤销资助项目、终止资金拨付:

1)受资助单位无正当理由未在指定期限内提交拨付凭证的;

2)发现受资助单位出现经营异常情况,且有可能影响财政资金安全和财政资金绩效的;

3)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终止资金拨付的其他情形。

2、申报单位及申报项目存在以下情况的不予资助;已获得资助的,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回全部财政资金及孳息,并与市财政国库系统对账:

1)同一项目多头申报或与已获市级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建设内容存在重复的;

2)申报单位实际情况与项目申报承诺书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3)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不予资助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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