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统计对象
经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的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年度为2020年、2021年和2022年)。
二、统计内容
(一)火炬统计企业年报
企业需在认定后的每年3月20日前,在“科技部政务服务系统”完成“火炬统计企业年报”数据填报并提交。主要填报内容如下:
1、营业收入情况;
2、财务费用情况;
3、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
4、人员情况;
5、项目研发情况;
6、研发活动投入情况;
7、知识产权获得情况。
(二)高企发展年报
企业需在认定后的每年5月31日前,在“科技部政务服务系统”完成“高企发展年报”填报并提交。
1、企业知识产权情况
2、研发费用投入情况
3、科技人员情况
4、企业经营收入情况
三、填报流程
1、登录方式
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参加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企业、往年参与过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企业,账号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密码为原密码。非上述企业需进行法人账号注册,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后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
2、火炬统计企业年报填报方式
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后,进入“服务事项”-选择“火炬中心业务办理平台”-点击“办理入口”进入填报系统。选择“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点击“我要办理”-点击“数据管理”-点击“填报”,完整填写数据,点击“提交”。
3、高企发展年报填报方式
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后,进入“服务事项”-选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点击“办理入口”进入填报系统,选择“企业发展情况报表(年报)”,完成填报并提交。
四、、相关要求
1、单位需要按照《统计法》《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与《统计从业人员统计信用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依法及时、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数据应当与企业会计年报、纳税申报表、统计局统计系统、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数据一致。
企业填报数据将作为企业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审批重要参考,不申报或不及时申报统计数据的单位,将影响委相关项目申报,并向各部门、各区同步通报。
2、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第五条(二)规定,企业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