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内容
对于企业购买IP开展高端芯片研发,给予IP购买费用资助。
二、资助标准
对于购买IP开展高端芯片研发的企业,给予2022年IP购买实际支付费用最高20%的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请条件
1、申请单位应当是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单位应在深圳具备研发的场地、设施、人员等;
3、申请单位未被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和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
4、项目申请单位不存在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回财政资金的情形;
5、申请单位同一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进行多头申请和重复申请;
6、申请单位应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7、申请单位应为IP授权协议中的知识产权最终被授予方,且不再转售予第三方;
8、IP购买实际支付费用应为IP授权费用(不含版税费用)。
四、申请材料
(一)基本材料:
1、纳税证明复印件;
2、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含有二维验证码封面的的2022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研究开发费用计算范围和计算比例按照《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等政策文件的规定执行;
3、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原件;
4、科研诚信承诺书原件;
5、可以选择提供集成电路设计(或EDA设计工具研发)相关的知识产权证(例如专利和软件著作权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6、深圳市集成电路专项资助计划流片及IP资助项目申请书原件;
7、2022年度购买IP的发票及相应的合同、银行支付凭证等复印件,购买进口IP的另需提供相应的完税证明复印件;
8、合同不含IP原厂授权条款的,需提供申报企业与IP原厂直接签署的IP授权协议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