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如果其他企业侵权使用了企业的知识产权,将导致企业失去独特的竞争优势,市场地位受到挑战,所以很多企业都会在必要的时刻进行知识产权维权行动。
知识产权维权能有效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保护知识产权权益、调动知识创新者的积极性,促进知识产权发展以及能有效地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为了帮助企业,国家在知识产权维权方面制定了很多的政策:包括提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印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工作方案》等,
各地区在知识产权维权方面也给予了对应的扶持政策,拿深圳来说,其制定了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扶持政策来减轻企业在维权方面的资金压力。
一、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扶持政策
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提升政策是深圳知识产权领域专项资金中的一类项目,该项目共包括以下补贴政策:
1、知识产权国内维权能力提升资助项目
2、知识产权海外维权能力提升补贴项目
3、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经营审查补贴项目
4、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治理能力提升补贴项目
5、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补贴项目
6、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与创新补贴项目
二、知识产权国内维权能力提升资助项目
(一)知识产权国内维权能力提升资助政策
主要对企业在国内进行的知识产权维权项目给予补贴资助。
(二)资助标准
每个项目按照实际支出给予补贴,资助上限不超过50万元,同一申请人每年度资助不超过1项,知识产权国内维权能力提升资助标准为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申请条件
1、申请人属于依法注册企业,积极实施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在知识产权国内维权方面取得较好成效;
2、建立了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包含但不限于知识产权人员管理、知识产权维权应急处置等相关制度;
3、知识产权维权项目有生效判决、仲裁裁决,或经人民法院司法确认达成和解并已执行完毕;
4、维权项目时间完成不超过1年,以判决、裁决或和解协议生效之日为准,自该日期起至申请截止日不超过1年;
5、项目体现了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和维权水平的提升,对深圳相关产业具有借鉴作用,对深圳市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制定具有一定参考意义,或具有其他重要社会意义和影响;
6、同意将维权项目有关信息、研究成果、维权经验等向社会公开及无需许可供他人无偿使用。
(四)不予资助的情形
1、项目中所涉及的知识产权已获得本市知识产权维权类资助的;
2、项目有获得知识产权保险赔付情形的;
3、相关支出属于项目中用于支付和解协议的和解金费用的;
4、申请人被认定构成侵权的。
三、知识产权国内维权能力提升资助申请材料
1、申请表;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材料;
3、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相关情况说明;
4、案件进展情况说明及案例分析报告等研究成果;
5、第三方机构依法出具的国内维权支出成本审计报告;
提交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依法出具的申报有效期内申报事项支出成本审计报告;
6、判决文书、仲裁裁决、和解协议及其执行等材料;
7、举证应诉、法律服务合同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