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罗湖区企业研发投入扶持项目
(一)申报时间
2023年9月25 日-2023年10月-08日
(二)扶持对象
1、在罗湖依法正常经营、依法纳税、依法纳统的,处于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2、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诚实守信、有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
(三)资助标准
对科技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超200万元,且上年度研发费用占收入比不低于3%的,根据投入金额按比例分档给予研发费用扶持,每年每家企业最高300万元。
二、龙岗区科技企业研发投入奖励项目
(一)申报日期
2023年9月25 日-2023年10月31日
(二)申报条件
1、企业注册地、纳税地、统计地在龙岗区。
2、企业为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且上年度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3%以上,其中:
(1)上年度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不含)以下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9%以上;
(2)上年度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3000万元(不含)之间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7%以上;
(3)上年度研发投入在3000万元~6000万元(不含)之间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5%以上;
(4)上年度研发投入在6000万元以上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3%以上。
3、符合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并已按要求在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申报。
4、企业已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
(三)研发投入补贴资助标准
对规模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上一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以上、已在税务部门办理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申报的、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3%以上的,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补助。
(1)上一年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不含)以下,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9%以上的,给予10万元奖励;
(2)上一年研发投入在1000万元~3000万元(不含)之间,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7%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励;
(3)上一年研发投入在3000万元~6000万元(不含)之间,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5%以上的,给予50万元奖励;
(4)上一年研发投入在6000万元~1亿元(不含)之间,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3%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5)上一年研发投入在1亿元以上,且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3%以上的,给予200万元奖励。
(6)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广东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对应奖励金额的150%、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对符合以上条件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对应奖励金额的200%、最高400万元奖励。
三、光明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研发投入补贴项目
(一)申报日期
2023-06-12 - 2023-12-31
(二)支持标准
对经区主管部门认定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按每年度研发费用总额的2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所获资助最高100万元,资助期最长3年。
(三)支持条件
1、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2、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3、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4、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5、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6、截至申报之日,申报单位为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脑科学与类脑智能企业。
7、申报单位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已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申报年度加计扣除。
四、光明区合成生物企业研发投入奖励项目
(一)申报时间
2023-08-10 -2023-12-31
(二)资助标准:
对合成生物企业按每年度研发费用总额的20%给予资助,每家企业每年所获资助最高100万元,资助期最长三年。
(三)研发投入奖励申报条件:
1、依法依规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手续和税务登记手续,在光明区从事经营活动。
2、有规范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统计数据申报义务。
3、守法守信规范经营,申请资助时不存在违反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相关规定的情形。
4、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省、市、区合成生物产业政策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
5、所从事行业或开展的业务按照有关规定需经有关部门核准、备案或需取得相关资质的,应按要求取得。
6、截至申报之日,申报单位为经区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合成生物企业。
7、单位研究开发活动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范畴,且已按规定向税务部门办理申报年度加计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