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技术改造补贴项目前,企业需要进行备案和纳统两项工作,建议企业咨询专业代办公司一起规划这两项工作,为什么呢?
一、备案对项目有要求
技术改造项目要求的备案是企业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备案系统,将项目相关信息告知项目备案管理部门。
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政策规定以下项目不得申请技术改造补贴:
1、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公布的最新版本《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中限制类、禁止类项目;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最新版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3、最新版本《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指引目录》中明确需报国家、广东省备案或报国家、广东省、深圳市核准的项目。深圳市目录与国家、广东省相关目录不一致的,以国家、广东省相关目录为准;
4、占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内土地的项目;
5、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项目。
有些企业在开展技术改造项目前,会因为不熟悉政策的要求,将错误的项目填进去,最后导致申请补贴失败。所以没有经验的企业在进行备案工作时,最好咨询代办公司具体的操作细节,以免后续影响申报工作。
二、纳统对费用有要求
纳统全称是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即企业开启项目后,要每月及时到部门指定的系统中报送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金额。如果项目未纳入工业技术改造投资统计,则不符合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条件。
这项工作,之所以建议企业找咨询公司帮助,是因为:
1、帮助企业更快进行系统填报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相关统计制度要求,单个项目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需进行纳统。
如果公司上年度购买的设备和之前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的设备如属于同一个项目且超过500万元的,则应该按规定纳统,如分别属于两个不同项目的,则应在技术改造项目备案时分开两个项目备案,同时也会形成两个备案号。
有些企业初次接触这个系统,不知道设备补贴政策要求,操作起来就会容易出错,后续申请补贴就会受影响,因此寻找代办机构帮忙是节省企业时间,减少犯错成本最好的办法。
2、帮助企业核查是否存在重复纳统的费用
政策规定,不管是备案还是纳统,企业的项目都不允许出现多头或重复申报情形,即不存在将已经纳入市有关产业部门相关扶持计划资助的有关投资建设费用,再次重复纳为所列资助项目的投资建设费用情形。
审核机关会在审核企业技改项目中设置专项审计流程,即市相关部门委托经政府采购服务中标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据设备补贴政策相关规定,对技术改造资助项目的类别、资助的费用范围以及实际完成的投资建设费用等客观、量化资助条件与指标数据的合规性情况,以及投资建设形成的固定资产进行现场盘点与专项审计,出具技术改造专项审计报告。
如果发现企业及项目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存在重复申请资助等不合规性事项,以及其技术改造投资数据与市统计部门存在超出误差范围等情况,会征求市各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不予资助。
以上两项工作是申请技术改造补贴项目的重要前提条件,一个环节出错,企业的补贴就会受影响,没有经验的企业最好咨询专业的代办公司,欢迎咨询达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