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出台了专精特新培育暂行方法,暂行办法指出,将强化优质中小企业的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专精特新企业动态管理机制。
动态管理机制指的是设置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有效期,构建更新复核等机制进行动态管理,发现已被认定的企业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数据造假的,坚决取消认定。
我国相关负责人表示,幼苗成长参天大树,不可能一蹴而就。开展梯度培育工作,绝不仅仅是为了让企业拿到资质,更重要的是通过培育服务,引领更多中小企业进行专精特新认定,实现高质量发展。
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类企业代表了优质中小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在动态管理机制之下,中小企业能够沿着这一梯度进行持续的培育和发展,在既定的有效期内的不断创新,可以激励中小企业升级更加快速地转型升级,也就是说,这一管理机制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专精特新发展方向。
这意味着专精特新认证成功后,企业如果不符合以下“四化标准”,坚持经营管理,仍然会被取消掉资质:
1、“专”(专业化)
专注和深耕于某个行业,做深做细并做透,从而在深挖市场需求潜力中发展壮大。
2、“精”(精细化)
”精“即精细化。是指采用先进且实用的技艺,按照精益求精的相关理念,建立起高效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精心设计生产的精良产品,形成核心竞争力。
3、“特”(特色化)
“特”是指针对特定市场或群体,用独特的技艺进行产品研发生产,产品具备地区特点或独特作用,有较强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
4、“新”(新颖化)
“新”指的是自主创新或者通过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方式,研制生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懂得把握数字化发展机遇,提高数字化转型“内功”,通过数字化技改和平台化服务赋能。
“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实际上是一种激发提升的“倒逼”机制,能够促进入库企业不断加强自身内功修炼,确保入库企业保持在库地位,力争尽快达到专精特新认证“晋级”标准,从而形成促进企业发展的动力。同时能够保证入库企业始终保持高质量发展,为有效开展针对性政策激励提供基础。
在动态机制管理过程中,我国将通过建设梯度培育平台,搭建优质中小企业数据库。
各级部门也会加强服务对接以及监测力度,对企业发展态势、意见诉求以及扶持政策与培育成效等开展定期和不定期跟踪,审核并实地抽查中小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和开展精准服务;进一步落实“放管服”要求,推动涉企数据互通共享,减轻企业数据填报负担。
这也就是说,在监管过程中,国家会根据企业情况进行调整,如果企业在过程中有碰到不可解决的困难,相关部门会通过对应的政策来帮助企业,如果企业确实最后指标都不符合专精特新申报要求,国家将会取消企业的认定资质。因此认定成功的企业,可不要掉以轻心,在动态管理机制中被淘汰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