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认定公司和高技术产业持续发展,成为我国创新发展的主力军和走向高质量发展的产业先行区。
国家高新区更是肩负着“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历史使命,积极培育产业创新服务平台,使得高新技术企业群体蓬勃发展,高技术产业的经济实力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
如今高新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发展成效显著优势,我国决定在十四五期间,立足自身发展阶段,直面当前发展问题,提出多项政策,以促进高新技术再次提升发展
实施科技企业攀登、提升、晋升、上市项目,建设和完善中小科技企业-国家高新企业认定公司-上市企业的全生命周期培养链。继续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资。规范中小企业科技评价和仓储工作,促进合格的中小企业应评价。
1、优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加快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专业化、新企业的升级和发展,通过交流平台、技术支撑帮助企业获得更多优质资源,推进科技成果早日落地。
2、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服务链条。通过众创空间、孵化器和加速器建设,为中小企业的孵化培育、成长、扶持和成熟壮大,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方方面面的、专业化的服务,来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成长。
其中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培育高新企业认定公司和企业家为目的的科技型创业服务载体。它被称为引领创新的桥头堡,是促进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3、为支持高新产业提高创新发展实力,促进企业及时进行设备更新和技术升级,国家发布了最新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1)高新认证通过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这段时间内,新购进的所有设备还有器具,允许当年在计算应纳税额时一次性全额进行扣除,并允许按照100%的比例进行扣除。
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的企业,均可申请该项政策。
(2)当前适用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这段时间内,扣除比例可提升到100%,这意味着企业要交的税额将减少。
企业在2022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四个季度所产生的研发费用可自行选择按实际产生数额计算,或者按全年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经营月份数占2022年度实际经营月份数的比例计算。
随着我国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方面的竞争力增强,政府在《“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国预计5年累计实际吸收外商直接投资7000亿美元,提高高技术制造业和服务业两大产业的占比,并明确指出吸收外资占比将从2020年的29.6%提升至2025年的30%。未来我国吸收外资将不断提质量优结构,更好地融入“双循环”新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