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盐田区关于2022年二季度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盐发改〔2022〕5号)(详见附件1)的贯彻落实工作,局现开展相关项目的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受理时间
2022年7月21日-2022年8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时-12:00时,工作日下午14:00时-18:00时。
二、项目申报方式
本次受理工作采用线下受理方式进行。申报主体按照申报指南的有关要求准备好纸质材料,并在规定的项目受理时间内,提交至项目相应受理地点。
三、项目书面材料受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本次受理工作只受理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的项目(具体详见下表),其他项目由相关主管单位负责。
四、其他事项
(一)办理程序。
申报主体准备申请材料—向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业务科室进行初审—受理单位核准项目并形成初步扶持方案—受理单位按程序报批及公示—发布拨款通知—申请人在收到拨款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交拨付申请—受理单位拨付资金。
(二)不予受理的情形。
申报主体不存在国家、省、市有关失信惩戒措施规定可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依法依规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特此通知。
深圳市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7月21日
附件1:盐田区关于2022年二季度经济稳增长的若干措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