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一文读懂!深圳最全贷款贴息补贴政策!最高6000万!

2022-07-19 09: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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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区贷款贴息政策现已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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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级贷款贴息补贴政策
    1、深圳市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贴保项目
     1)扶持对象

对列入深圳市中小科技企业贷款项目库的企业,给予贷款利息、小额贷款担保保险费和担保费补贴。
    2)资助标准

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申报企业所属产业领域、企业性质和规模等因素,设定下列贴息贴保资助额度:

(一)贷款利息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资助,其中,对于首次获得贷款的申请企业,按照实际支付利息的70%予以资助;

(二)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费用按照实际支付保费50%予以资助,单个申请企业每年获得本项资助不超过50万元;

(三)担保费用按照实际支付担保费用的50%予以资助,单个申请企业每年获得本项资助不超过30万元;

(四)单个申请企业每年获得贴息贴保资助不超过100万元,在本办法有效期内获得贴息贴保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3)申请条件

1、申请贴息贴保项目资助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企业在贷款当年已入库;

2)申请企业获得合作银行持续期三个月及以上的贷款,期间无欠息、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且该笔贷款在申请贴息贴保项目资助前已结清;

3)申请企业申请贴息贴保项目资助时还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入库条件;

4)申请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申请时未列入深圳市科研诚信异常名录;

5)申请贴息贴保项目资助的款项未获得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资助。

3、申请贴保项目资助的,还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所申请资助仅针对入库的贷款提供保费、担保费用资助;

2)保险保障额度、担保额度应当与实际贷款额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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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深圳市商务局2022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
1)支持领域

支持领域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鼓励企业进口先进设备及关键零部件和先进技术等。
   2)资助事项

1.贴息本金。以符合规定条件的产品或技术的进口金额乘以人民币汇率计算。申请项目汇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2年6月3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计算依据。

2.贴息率。按照不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2年6月30日前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

3.贴息金额。按照贴息本金乘以贴息率计算,每户企业不超过6000万元人民币,对贴息总额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地区和中央企业不予安排贴息资金。
  3)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单位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失信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

3申报单位近三年不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未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

4申报单位应承担资金真实申报、合规使用和有效管理;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

5申报项目未以同一事项从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

2.专项条件

1以一般贸易方式、边境贸易方式进口列入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发布的《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6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及根据形势变化印发的新版《目录》中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列入《目录》中的技术。

2进口产品的申请企业应当是《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进口技术的申请企业应当是《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上的技术使用单位。

3进口产品应当在指南规定期间完成进口报关(以海关结关日期为准);进口技术应当在指南规定期间执行合同,并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

4技术进口合同中不含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31号)规定的条款。

5进口《目录》中“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未列入《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2012年调整)》(财政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83号)。

6符合以上条件的进口产品及技术总额不低于50万美元。
3、深圳市体育企业贷款贴息资助
   1)、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体育产业活动的体育企业,其主营业务应属于《国家体育产业统计分类》中确定的十一大行业类别。重点支持中小微体育企业的贷款贴息资助项目。
  2)、资助标准

贴息比例不超过已支付利息总额的50%,同一家企业在同一批次扶持计划中的贴息最高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同笔利息已获得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不再享受本次资助;同笔利息获得各级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不得超过实际已支付利息。
   3)、申请条件

(一)已经获得在市设立的银行分支机构发放支持体育企业生产经营的贷款;

(二)贷款合同已按约定履行,企业按期还本付息,不存在违约行为;

(三)单个企业申报贴息资助的贷款利息总额不低于5万元;

(四)近2年不存在将获批的银行贷款用于套现、炒股、放贷等情形的;

(五)申报主体未违反国家、省、市联合惩戒政策和制度规定,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六)申报主体按要求向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统计数据;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

图片1二、深圳各区贷款贴息政策
1、南山区
    01金融租赁及融资租赁支持

对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与我区合作的金融租赁或融资租赁机构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获得融资的,给予实际支付融资租赁费用70%,每年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02商业保理融资支持

对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与我区合作的保理机构开展保理业务获得融资的,给予实际支付保理融资费用70%,每年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的补贴。

03企业发债融资支持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中小企业集合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创新创业债、绿色债等新型债券,以及在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发行各类创新型融资工具。对成功完成融资的辖区内的企业,按照发行规模的2%,给予单个项目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

04降低融资成本

对纳入南山区科技金融项目支持的区内中小科技企业在贷款过程中产生的利息给予补贴。利息补贴比例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70%,对单个企业年度支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2、福田区
   0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

企业通过知识产权(仅限于专利)质押方式在银行申请为期一年贷款,成功获得放款并在区科技创新局备案的,符合条件企业在还清贷款本息后,可申请贷款利息50%的支持,通过服务机构贷款的可同时申请服务费用50%的支持,合计支持最高200万元。

同一项目不得与福田区其他贴息支持重复申请。

02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支持

参加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入池企业,以其持有的知识产权通过资本市场获得融资,可申请融资补贴,补贴金额为实际综合融资成本的50%,最高为融资总规模的3.5%,同一企业每年支持总额最高150万元。

03科技金融信贷贴息支持
1)科技孵化贷

对在合作银行获得贷款金额为50万元(含)至500万元(含)为期一年的贷款并于放款当年在区科技创新局成功备案的企业,在贷款期间未发生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的,按时还清贷款本息后,可申请贷款利息50%的支持,通过指定担保机构担保的可同时申请该笔贷款的担保费用支持(包含担保费、评估费、评审费、服务费等且不得超过贷款本金的2.1%),单个企业每年合计支持最高120万元。

2)科技成长贷

对在合作银行获得贷款金额为500万元以上为期一年的贷款并于放款当年在区科技创新局成功备案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贷款期间未发生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的,按时还清贷款本息后,可申请贷款利息50%的支持,通过指定担保机构担保的可同时申请该笔贷款的担保费用支持(包含担保费、评估费、评审费、服务费等且不得超过贷款本金的2.1%),单个企业每年合计支持最高120万元。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支持”“科技孵化贷”“科技成长贷”仅能申请其中一项,且不得与福田区其他贴息支持重复申请。
3、龙岗区
    01科技孵化贷款利息补助

对入驻区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所获得的银行贷款用于企业内部研发投入、原材料购买、技术改造、设备购置等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且在还本付患后一年内提出扶持申请的在孵科技企业。

经核准符合条件的,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利患补助,每笔最高30万元。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02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利息补助

对通过知识产权质押方式获得银行贷款、还本付患后一年内提出申请的科技企业,按经核准符合条件的,按不超过实际支付利息的50%, 给予单笔最高 100 万元利息补助。

同一项目巳获市、区财政资金扶持的,不予重复扶持。同一单位同一年度累计扶持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
4、龙华区

1)对纳入备案、获得贷款且按时还款的单位,以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上浮30%为上限,给予贷款利息的50%、不超过100万元的贴息资助;给予投融资服务费50%、不超过100万元的贴保资助。

2)对近2年获得清科集团发布的中国股权投资年度排名榜单天使投资人前10强、早期投资机构前30强天使投资或早期投资的企业,给予其实际获得现金投资额2%、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
5、坪山区
     01降低制造业企业融资成本

1)对利用银行贷款开展技术改造的企业,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技术改造投资贷款金额的50%,且不超过同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平均值给予贴息,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

对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购置设备进行技术改造的企业,按照实际融资租赁利率的50%给予贴息,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最高资助300万元,且不超过企业融资成本。

2)对属于鼓励类产业,且年产值或营业收入增速在10%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在坪山区内申请银行贷款的,按照实际利率的50%,且不超过同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平均值给予贴息支持。

对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库内坪山区绿色低碳企业申请信用贷款的,按照实际利率的10%,且不超过同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平均值给予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100万元。

3)对符合《深圳市坪山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助条件的企业,以资金资助计划进行融资的,按照实际利率的50%,且不超过同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平均值给予贴息支持,最长不超过12个月。

4)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创新品种债券、创新型债券、绿色债券。对成功完成融资的坪山区企业,经审计后,按照发行规模的2%,给予每家企业每年最高200万元资助。

5)对企业通过第三方融资担保机构获得的1年期及以上的信贷融资,按企业支付给担保机构的融资担保费的30%给予资助(担保费率不得高于2%)。同一笔担保项目连续支持不超过3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万元。
     02降低集成电路企业融资成本

支持企业通过抵押担保、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第三方担保、信用保险及贸易融资等多种方式,取得银行信贷融资。对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的1年期以上的贷款,按照实际利率的50%,且不超过同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平均值给予贴息支持,同一笔融资项目的贴息支持不超过3年,每家企业年度贴息支持最高200万元。
6、罗湖区
    01鼓励辖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对辖区科技创新企业向银行、服务机构申请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所产生的一年期利息及服务费用给予全额补贴,不超过贷款金额的8%,每家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对参加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入池企业,以其持有的知识产权通过资本市场获得融资,根据实际综合融资成本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每家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02降低融资成本

对战略性新兴企业、国高企业或纳入区国高培育库企业,因研发及生产经营项下支出产生的贷款的利息给予补贴。企业贷款还清后,根据企业实际发生的银行利息及担保费用,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若企业同时满足上述条款则合并申报,累计奖励不超过上一年度区财政贡献的50%。
7、盐田区
     01知识产权证券化资助

企业通过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融资,按照实际发生的综合融资成本的百分之五十,给予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当年所获融资额的百分之三点五、最高一百万元资助。

0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资助

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贷款,按照开展知识产权质押担保和贷款的担保费、评估费和利息总额的百分之五十,给予单个企业每年不超过当年所获贷款额的百分之三点五、最高一百万元资助。

03企业贷款贴息补贴

1)对于符合产业导向的辖区中小微企业自 2021 年起从合作银行机构获得的单笔一百万元以上的一至三年期信用贷款, 由合作银行机构报送纳入备案项目库,在贷款期满并还款后,按企业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百分之四十给予资助

2)对于符合产业导向的辖区中小微企业自 2021 年起通过合作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方式获得的单笔一百万元以上的一至三年期担保贷款,由合作担保机构报送纳入备案项目库,在贷款期满并还款后,按企业实际发生的综合融资成本的百分之四十给予资助,且年化不超过企业所获融资额的百分之二点五

3)对于符合产业导向的辖区中小微企业通过申请市属平稳基金的方式获得的单笔一百万元以上的一至三年期项目,由平稳基金管理方报送纳入贴息备案项目库,在贷款期满并按期还款后,按企业实际发生的综合融资成本的百分之四十给予资助,且年化不超过企业所获融资额的百分之二点五。
8、大鹏新区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融资性担保公司为新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的,给予新区中小企业担保费50%支持,单笔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的支持上限为30万元;

对符合新区产业指导目录中的鼓励发展类的新区中小企业,向银行贷款的,给予贷款利息10%的贴息扶持,单个企业每年的贴息上限为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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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疫情期间各区贷款贴息政策
   1、福田区贷款贴息支持

符合条件的辖区中小企业,2022年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最高6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
    2、宝安区强化贷款贴息支持

对于规模以上企业,在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按最高3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支持,单家企业最高200万元。

3、罗湖区降低融资成本扶持

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重点行业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民营企业融资服务力度,按最高6个月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最高50万元的贴息扶持。
    4、南山区 加大金融助企纾困

对南山区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2月16日至4月30日期间(以发放贷款时间为准),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含展期)的,按实际支付利息最高50%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3个月,每家企业不超过50万元。

5、大鹏新区降低企业贷款成本

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获得辖区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的规模以上(或限额以上)企业(房地产及金融企业除外),按最高3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支持,单家企业最高20万元。

6、光明区融资降本支持

对辖区中小微企业在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获得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实际支付利息的20%给予贴息支持,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单家企业最高10万元。

7、龙岗区金融支持措施

龙岗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不含金融、类金融和房地产行业)自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获得银行等金融机构新增贷款(展期视同新增),按3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高30万元。
     8、龙华金融支持措施

针对降低企业贷款成本类,对2022年2月28日前纳统或限额以上企业(房地产及金融企业除外),采取事后资助方式,按2022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最高三个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50%予以支持,单家企业最高200万元,且实际资助金额不超过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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