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龙岗国家高新企业总数达2502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也从2016年的5249.2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9431.79亿元,已成为龙岗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活力来源。为了鼓励这些高新企业,龙岗都有哪些奖励措施呢?
一、科技企业研发投入激励
此项目主要是对龙岗区科技型企业给予研发投入激励,激励标准如下:
1、对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培育入库企业,给予不超过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50万元激励。
2、对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不超过上一年度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10%、最高100万元激励。
该项激励申请条件如下:
1. 在龙岗区注册、纳税且具有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 符合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并已按照规定在税务部门办理了加计扣除申报。
3. 正常运营1年以上,财务管理规范且设置有研发项目辅助账,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为C级以上。
二、国家高新企业培育工程
此项培育工程有认定激励、以及创新载体入驻租金扶持两个项目。
(一)认定激励
激励标准:
1、对首次申请龙岗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激励,经核准符合条件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激励;之后再通过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每次给予10万元的补贴激励。
2、 企业更名后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的,不会重复给予激励。
申请该激励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后2年内提出申请。其中区外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后迁入区的企业,须在区注册满1年。
(二)创新载体入驻租金扶持。
资助标准:
对入驻区级科技企业加速器、科技创新产业园的深圳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连续三年给予不超过场地租金支出50%、每年最高20万元扶持。
申请该项激励需具备以下条件:
1、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2、租金费用为入驻创新载体获得区级认定后产生。
以上国家高新企业激励企业若没申请过请及时申请,以免错过最佳的申报时机!不知道如何申报的可咨询达晟信息,我们将会为您精准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