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最新税收优惠政策规定,从2021年度起,企业可以选择在两个不同的时间点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即:
一、申报节点
1、预缴申报
第一种就是企业可在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申报享受加计扣除。
只要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的企业,不管是不是制造业企业,都可以在第3季度或9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对当年上半年的研发费用申报享受加计扣除。
因为《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第二条规定当中,对于适用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主体,并没有限定为制造业企业。
2、汇算清缴
另一种就是沿用以前制度,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对上一年度研发费用申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加计扣除政策。
二、报表填报
以上两种情况下,企业需要分别填写哪些报表才可以申请到这项优惠事项呢?
1、预缴申报
预缴申报享受时,企业需要填报A200000《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注意只有所得税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才符合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条件。
查账征收是由纳税人依据自身的账簿记载先自行计算缴纳,事后经税务机关查账核实,如有不符时,可多退少补。
这种征收方式主要适用于账簿、凭证、财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能够据以如实核算,反映生产经营成果,正确计算应纳税款的纳税人。
如果是核定征收的,不管是平时预缴还是年度汇算清缴,都不能享受2021年最新税收优惠政策,所以不存在填报企业所得税B类纳税申报表来享受加计扣除。
同时企业还需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2、汇算清缴
汇算清缴时企业需要填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等报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对于高新企业来说,如果是研发支出金额比较大并且又是盈利的情况,最好在预缴申报环节(一般情况下也就是10月份)填报享受加计扣除。
这样对于当年上半年的研发费用,和在汇算清缴时再申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加计扣除政策相比,差不多可以减少半年左右(从10月份到次年多数企业选择汇算时间3-5月份期间)税款资金的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