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按照《市中小企业服务局关于遴选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要求,局即日起组织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第一批资助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须为已参加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遴选,并入选小巨人企业专项服务类别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见附件1,入选其他非专项服务类别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纳入第二批资助申报范围)。
(二)2021年精准服务第一批和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小巨人企业,名单见附件2)数量比例不低于70%。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清单
1.申请报告;
2.企业情况报告;
3.法人证书;
4.企业名单(模板见附件4);
5.其他佐证材料;
6.企业专项服务项目及报价明细表(模板见附件5);
7.申报承诺书。
(二)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均需加盖申报单位印章,多页的还需加盖骑缝印章;一式两份,A4纸型制作,正反面打印,编制目录并按顺序装订胶装成册。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电子档,发送至邮箱wangpeng@zxqyj.sz.gov.cn;
(二)局对申报材料电子档进行初审;
(三)初审合格后,申请单位向局提交书面材料;
(四)专项服务项目综合评议;
(五)拟定资助计划;
(六)社会公示;
(七)下达资助计划;
(八)申请单位提交拨付资金有关资料;
(九)拨付资助资金。
四、受理机关及时间
(一)受理机关: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二)申报材料电子档提交时间:2021年11月30日9:00至2021年12月3日12:00。
(三)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年11月30日9:00至2021年12月3日17:00。
(四)申报须知
1.初审后申报单位需补正材料的,应当在书面材料受理时间截止前一次性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完成的,视为放弃申报。
2.已向小巨人企业收费的服务项目以及已享受过政府财政补助的服务项目,不纳入小巨人企业专项服务补助范围。
3.局将组织签订小巨人企业专项服务协议。资助金额按照答辩评估答辩结果、协议约定、满意度情况、服务项目完成情况等,并根据资金总体统筹情况确定。
特此通知。
深圳市中小企业服务局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 入选小巨人企业专项服务类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名单.docx
附件2 第一批及第二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名单.xlsx
附件3 深圳市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第一批资助申请报告(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