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高新抽查信息时不必慌张,只要立足高新认定指引有理有据地解释,和原先的申报材料逻辑可以顺连起来即可,重点要嘱咐好以下三个部门准备好相关的核查资料。
一、财务部门
1、准备好申报当年上传的财务资料,如审计报告、研发费用辅助账、纳税证明以及高新产品收入的销售发票及合同;
要仔细核对纳税申报表、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是否一致,特别是研发费用、管理费用、总收入这三项的关键数据一定得注意;要注意研发费用占管理费用的比例、直接投入费用占研发费用是否都符合高新所规定的研发费用标准。当然也要准备好现有的审计报告、研发费用辅助账等,方便应对评审人员的临时抽查;
2、纳入规模以上企业国家统计数据库的企业,应及时核查报送的研发费用是否与火炬系统、高企年报数据保持一致,不一致时应及时更正报表报送,并出具相应证明。
二、研发部门
1、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最新文件准备好知识产权相关资料,如申请材料、操作视频、证书文件等;通过受让、受赠或者并购的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还应准备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出具的备案信息等证明材料;
2、要对每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来源、主要内容和转化对应形式(产品和样机)给予列表说明;
3、准备好所提供的知识产权能够支撑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联证明材料,包括各类发票合同,出售凭据等,并一一核对知识产权和高新产品之间的关联性!
三、行政人事部门
1、准备好研发人员名单、工资表、社保缴费明细及员工相关资料(如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
2、准备好研发人员的个税申报情况,将研发人员在职离职情况做好登记,对于离职的科技人员也要给出说明。
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最新文件,核查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科技人员当年累计实际工作时间是否都不到183天;
(2)公司总人数以及科技人员的占比是否达标;
(3)科技人员专业是否符合与网上申报一致;
(4)科技人员工资是否合理;
(5)科技人员有无缴纳社保;
总之企业只要按照高新指引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并保证资料真实齐全,在抽查过程中及时配合不拖延,是可以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抽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