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认定需出具三份审计报告,分别为高新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和财务审计报告。
其中高新收入审计报告中要包括前一年度企业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和申请前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
研发费用审计报告中包括企业会计年度研发费用结构明细表,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汇总表,以及近三年研发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比例情况表,相关编制细节和说明。
财务审计报告中要包括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营收等报表。
在出具这三份报告时,企业需依据高新申报要求让符合高新认定的会计事务来进行报告的出具事宜。
为什么要由第三方出具,而不能是企业自身出具呢?
1、注册会计师是以超然独立的第三者身份签发的审计报告,其在审计报告内所发表的意见是合法且公允的;
2、注册会计师签发的审计意见具有更真实的鉴证作用,是得到了政府、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普遍认可,是符合高新申报要求的;
3、政府有关部门可以依据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来判断企企业财务报表是否合法、公允;如高新评审专家会通过查阅企业的审计报告,了解企业近三年的财务情况,如公司是否存在负资产、现金流动比例如何,固定资产比例是否真实等;
4、依据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高新评判专家们可以更客观地判断企业的报告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审计报告要求,被投资企业的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好助其更客观地评定企业在财务这一块的分数!
因此高新不采取企业自身出具报告的方法,目的就是为了收到企业更加真实的财务数据,从而更好地评判企业是否真的符合高新资质!
审计资料作为重要的高新证明材料之一,企业需要在提交前多次审查,切记不可在申报前出现任何纰漏,以免延误申报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非常严格,除了审计报告,其他的资料企业也需要谨慎对待,想知道高新企业认证需要哪些材料的企业可以来咨询达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