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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受理智能产业单项冠军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09-27 10:24:15
智能产业单项冠军资助 单项冠军

各有关企业:

  根据《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的通知》(深光府规〔20207号)及《深圳市光明区科技创新局关于印发光明区支持3+1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光科创〔20215号)相关规定,现对智能产业单项冠军资助项目进行受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项目

  智能产业单项冠军资助项目(适用于对上一年度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

  (一)网络填报受理时间:20219249:0093018:00(注:超过网络填报受理的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申请。网络填报受理截止前已在线提交申请,但后经初审被退回修改的,可于书面材料受理截止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方可提交书面材料)。

  (二)书面材料受理时间:20219259:00101518:00(注:网上初审通过后请及时提交书面材料,成功提交书面材料的项目才算完成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线上提交申请:登录智慧光明企业服务门户(以下简称“门户”)在线填报申请书,请企业按照申请指南准备申请材料,在提交申请后请耐心等待初审通过;若申请未通过初审被退回,请按照相关意见及时修改。

  (二)提交书面材料:待申请通过初审后,从门户导出带水印的《智能产业单项冠军资助项目申请表》及附件材料。请制作一份目录,非空白页(含封面)连续编写页码,一式1份,A4纸正反面打印/复印并胶装成册。所有材料均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公章。

  (三)书面材料受理地点:光明区科联路与同仁路交汇处科润大厦A131306室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企业服务中心(注:提交纸质书面材料时需查验相关原件)。

  四、受理部门

      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注意事项

  同一企业同类事项满足光明区多项政策(包括光明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政策等)支持条件的,按“就高原则”只支持一项。每家单位同一年度获得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形成的区级地方财力贡献(即各类税费留成在光明区部分)。

  附件:1.智能产业单项冠军资助项目申请指南

  2.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操作手册

  3.证明文件复印件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922

 

附件1.光明区智能产业单项冠军资助项目申请指南.doc.docx

附件2.光明区企业服务门户操作手册.docx

附件3.证明文件复印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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