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办法(试行)》(深坪府办规〔2018〕13号)、《深圳市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办法实施细则(试行)》(深坪人资规〔2019〕2号)等有关规定,坪山区人力资源局在初评工作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2019年度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企业进行了专家评审,现综合初评、专家评审的成绩,对拟奖励(补贴)名单在坪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奖励(补贴)信息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我局反映。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格保密,并对反映的有关内容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奖励(补贴)资格。
特此通知。
附件:2019年度坪山区和谐劳动关系奖励(补贴)资金拟奖励(补贴)名单公示表(第二次公示).xlsx
坪山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11月2日
(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755-28398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