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宝安区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保障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宝府[2020]1号文)和《宝安区“四上”企业复工防控补贴发放操作实施细节》的规定,经过市、区有关单位的统计和筛选,现将第二批拟发放宝安区“四上”企业复工防控补贴的企业名单在区人力资源局网站予以公示,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公示期为:2020年8月27日-9月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企业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宝安区人力资源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对异议人的身份和所反映的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公示企业的合法权益,匿名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
联系人:向小姐:29999582;骆先生:29999578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委区政府大楼536、549室。
附件:第二批拟发放宝安区“四上”企业复工防控补贴的企业名单.xlsx
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