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
高新企业认证中研发费用可以进行加计扣除,这是国家为减轻企业负担出台的优惠政策,但在申报过程中有些企业还是弄不清楚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的范围,所以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讲一讲不可进行加计扣除的情况。
1、非居民企业不能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根据高新企业认证的相关规定,加计扣除办法适用的对象是本身财务核算健全,且能准确归集出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所以非居民企业纳税人发生的研发费用,是不得享受此项优惠政策的。
2、企业所得的不征税收入不得加计扣除。企业在进行高新企业认证前如果取得一些相关政府部门拨付的财政资金,并将其加入研发费用核算中,那么认定时将不得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3、企业可以进行加计扣除的费用必须是实质性进行改进技术和工艺或者产品(服务)的活动中产生,如果不是将不得加计扣除。
4、委托外单位研究开发而产生的费用,如果委托方已按规定加计扣除的,受托方不得再加计扣除。
5、未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申报的高新企业认证的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现在实行免备案先申报,纳税人申报后需要保存好备案的资料以备抽查工作。企业要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准确归集并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
2、企业所得税法有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可以往以后年度结转,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后如果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小于零,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所得进行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超过5年就不得进行高新企业认证加计扣除了。
企业进行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可以为企业减去很多税收负担,所以要把握好这一块的核算,对于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要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高新企业认证的一项补贴政策,企业要想获得这一块的资助就得遵守高新认定的规则,按照其要求进行操作才能加计扣除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