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新认定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与企业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所有权;
注意:
(1)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知识产权不予计分,知识产权获得要有延续性,如企业所有知识产权获证的时间都是同一时间段,会被质疑为临时包装,不被认可或分数极低。
(2)企业系统填报的软件著作权,考察时会要求企业必须进行演示操作,所演示的功能需与系统提交的软著申请表中描述的功能一致。演示人员必须是参与本项目的研发人员。部分地区要求对软件的源码进行修改,及功能确认。
3、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企业核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发票、知识产权证明。
4、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销售收入≥2亿元,比例不低于3%。
注意: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保持一致。
6、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不低于60%;
7、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二、高新认定评定标准
(一)评定标准
高新评分标准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满分100分,企业达71分就可以通过。
1、知识产权≤30分;
至少拥有1个及以上一类知识产权或者5个及以上二类知识产权。
2、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确定近三年可证明公司科研能力的研发项目,最少需要15项;
3、科技成果转化能力≤30分;
只是简单提供产品合同发票、模板化的制度文件、框架型产学研、自建性质的研发机构,评分将会很低。
4、企业成长性指标≤20分。
财务成长性指标主要为企业的净资产增长率以及销售收入的增长率。在日常工作中,企业要关注两个比率的测算,如果测算得分处于评分区间的临界点,可考虑是否有优化可能。对于净资产增长率,企业还要关注是否有大规模减资、分红或亏损等影响净资产数据的情况发生。
(二)专家评审要点
1、注意申请的知识产权,应与实施的研发项目有较高关联度;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度需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即申报年度的前三年。
一般情况下,科技成果应由研发项目产出,然后再转化为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或在生产过程中得到转化。如果每年转化成果保持在5个以上,还可获得较高评分。
2、专家评审重点考核提交资料中是否体现“研发项目-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技术领域”之间的相关性。
3、高新技术领域贯穿高新认定材料,领域的选择一定要针对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选择,不能只按照自己的理解随便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