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次人才项目

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续评和晋升公示

2022-08-22 09:54:54
罗湖区“菁英人才” 菁英人才

      根据《罗湖区“菁英人才”认定办法》(罗府〔2015〕19号)、《罗湖区“菁英人才”认定标准》(罗组通〔2017〕10号)以及《关于做好罗湖“菁英人才”有关业务安排的通知》(罗人才办通〔2022〕1号)等相关规定,现对拟续评、晋升的深圳市罗湖区“菁英人才”予以公示(具体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5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拟续评、晋升人选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反映(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文锦中路1008号罗湖管理中心大厦1211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01,联系电话:2566626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求反映人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局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续评或晋升的,取消拟续评或拟晋升人选的资格。



深圳市罗湖区人才工作局

2022年8月18日

附件1:深圳市罗湖区拟续评“菁英人才”公示名册.docx

附件2:深圳市罗湖区拟晋升“菁英人才”公示名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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