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规划确定以来,深圳就开始全方位扶持各大产业,其中为了、加快建设区域文化中心城市的速度,市结合实际制定了以下多项扶持措施:
一、促进文化产业自主创新
1、支持文化产业领域进行有价值的原创研发,对符合条件的原创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研发实际投入30%、最高200万元的事后资助。
2、鼓励文创产业发展“文化+”的新型业态,对认定为优秀新型文化业态企业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贴资助。
3、鼓励企业利用文化文物单位馆藏文化资源开发生产有内涵的文创产品,对认定为优秀文创产品开发项目的,给予不超过项目投入30%、最高200万元的补贴资助。
二、 加强文化产业创意引领
1、支持举办创意设计等文化产业活动,对于符合条件的活动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30%、最高200万元的事后资助。
2、对经国家相关部委、省、市批准举办或列入国家和省、市相关产业规划的重大文化产业活动,给予专项资金资助。
3、 支持办好深圳设计周暨深圳环球设计大奖,文化产业扶持资金予以重点资助。
4、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文化产业合作,对深港城市\建筑双城双年展、深港澳设计三城展、文博会澳门精品展、深澳创意周等深港澳创意设计交流活动予以重点补贴资助。
三、 培育文化产业主体
1、 鼓励文化企业做大做强,开展“深圳文化企业100强”认定,对入选的企业,在用地、人才还有住房等方面予以优先的扶持。对年营业收入增长速度超过30%的百强企业给予最高100万的奖励资助。
2、支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对入驻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的企业,给予不超过年租金50%、每年最高100万的房租补贴,补贴期限最多不超过3年。
3、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文化产业类行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个方式给予支持。
四、 鼓励文化产业内容原创
1、支持原创影视和动漫创作生产,对认定为优秀原创项目的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30%、最高200万元的事后资助。
2、支持文化产业进行原创舞台剧创作,对经认定为优秀原创舞台剧项目的,给予不超过项目实际投入30%、最高200万元的事后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