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地“抢人大战”后,“抢金企大战”也一触即发,深圳也加入了这个浪潮,为了重点引进以及重点扶持金融企业,深圳市从各个方面开启了政策保障,其中在扶持方面已经实施了如下补贴政策:
1、给予增资奖励引导金融机构规范有序发展
在深圳注册设立3年以上且运营规范的地方金融组织,在其实收资本满足金融监管规定后,因业务发展需要增加额外实收资本,经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认定后对这一部分给予增资奖励:
对实收资本金增加3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0万元;
对增加30亿元以下、2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500万元;
对增加20亿元以下、10亿元(含)以上的奖励200万元;
对增加10亿元以下、5亿元(含)以上的奖励100万元。
二、引进创新型金融机构,完善配套金融企业扶持
1、支持有实力的金融企业在深布局开展金融创新试点,提高企业业务方面的拓展能力。对隶属于金融企业总部且能独立进行运作的全国性产品研发中心或者创新实验室等,其研发的产品或者服务在国内同业有产生了重大示范引领作用的,经市政府批准给予100万元一次性企业补贴奖励。
2、对隶属于保险企业总部且独立运作、产生的保费收入计入深圳市总部或分支机构的全国性互联网业务中心(含政策发布之前在深注册设立的保险企业互联网业务中心),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补贴奖励。
3、对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新设或新迁入的非金融支付服务机构,注册资本5亿元(含)以上的,给予200万的一次性落户奖励;5亿元以下、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100万的一次性落户奖励。
4、对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创新型网络金融机构、电商机构、互联网金融研发中心等,将参照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给予市相关补贴政策。
对在全国有重要影响、且能丰富和完善深圳金融市场体系的征信公司、资信评估(评级)公司、造币公司、金融押运公司等专业法人机构,经市政府批准后,将参照金融企业总部或金融企业一级分支机构给予除一次性落户奖励以外的其他支持政策。
除了对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给予奖励补助外,深圳还在产业用地、人才住房、研发费用等多个方面给予金融企业全方位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