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首批重点新材料支持计划申报资助,单个企业可申报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8月5日至8月23日17:00。申请人拥有相关新材料产品的关键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并拥有明确的所有权。第一年是指项目申报单位签订第一份合同后的全年(365个自然日),时间范围不得超过2019年8月5日。下面是达晟信息小编带来的2022年深圳市批重点新材料支持计划的申报条件和资助,希望有所帮助。
(1)2022年深圳市首批重点新材料支持计划申报资助。
补贴标准为补贴金额在一定期限内不超过深圳首批新材料产品销售额(不含税)的30%,单个企业可申报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2022年深圳首批重点新材料支持计划申报时间。
一、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1年8月5日至8月23日17:00。(注:超过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不再受理新提交的申请;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当在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前提交补正材料。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申报;网上审核通过后,可以提交书面材料,窗口受理流水号作为完成申报的凭证。
二、书面材料的受理时间:2021年8月5日至9月10日17:30(工作日)。
(3)2022年深圳首批重点新材料支持计划申报要求。
1.重点支持深圳新材料R&D和生产企业提高重点新材料创新水平,进一步推进重点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具体支持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重点新材料首批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9年版)》、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的《深圳市重点新材料首批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首批目录》)。
2.第一批新材料是指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引进吸收等方式拥有发明专利,形成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打破市场垄断,尚未取得重大市场业绩的新材料产品。,在第一年销售的第一批重点新材料应用示范指导目录中具有相同品种和技术规格参数。
(4)2022年深圳首批重点新材料支持计划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应当是在深圳市内(含深汕特区,下同)依法注册的工业企业。
2.符合首批目录的新材料产品,自2019年8月5日起首年实际销售额不低于50万元。
实现销售是指能够提供新材料产品的销售合同、销售发票、银行到达凭证、到达金额占销售价格的60%以上、用户收货凭证、用户使用报告等完整销售行为的证明材料。
3.申请人拥有相关新材料产品的关键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和明确的所有权。
4.申报单位守法经营,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申报新材料产品销售不涉及关联交易;申报多个项目的,使用的专利不重复使用(每项专利只能使用一次)。
6.同一项目不得在市政府多个部门申请;已获得市政府财政资助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请资助。
7.第一年是指项目申报单位签订第一份合同后的全年(365个自然日),时间范围不得超过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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