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深圳市级、区级银行贷款补贴政策

2023-08-18 10:08:31

一、深圳市级银行贷款补贴政策

对小型微型企业为获得银行贷款,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且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的项目予以以下资助:

1、对小型微型企业通过融资性担保机构担保所获得的单笔小于500万元(含)的银行贷款,给予实际发生的担保费最高100%的补贴;

2、单笔在500万-1000万元(含)区间的银行贷款给予担保费最高80%的补贴。每年每家企业担保费补贴额最高30万元。

二、龙岗区科技型企业贷款特贴息政策

1、对符合“助飞贷”(即为成熟期科技企业提供贷款)的科技型企业,正常还本付息后,按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利息扶持。

3、对符合“创业贷”(即为创业公司提供的贷款)的科技型企业,正常还本付息后,按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70%给予利息扶持。

3、同一企业每年累计获得利息扶持和担保扶持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三、光明区银行贷款补贴

1、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以下(含)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从合作银行获得贷款的,按最高不超过实际支出利息的50%给予“科技孵化贷”利息补贴。单个企业每年累计可获得的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2、上一年度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2亿元(含)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直接从合作银行获得贷款的,可按最高不超过实际支出利息的50%给予“科技成长贷”利息补贴。单个企业每年可获得的补贴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3、科技型中小企业通过向合作银行质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获

得贷款的,可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支出利息的50%给予“知识产权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利息补贴。每年累计可获得的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四、南山区银行贷款补贴政策

对区内备案拟上市企业、新三板企业给予融资扶持。在其短期贷款项目结清

后,可按最高不超过其实际支付利息70%的比例给予贴息扶持,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 150 万元。

五、龙华区贷款贴息支持

对规模以上工业及符合数字经济发展导向的现代服务业企业,上年度产值或营收实现正增长且获得银行贷款或深圳市民营企业平稳发展基金提供的委托贷款的,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上限,给予贷款利息50%的支持,工业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现代服务业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六、福田区科技金融信贷贴息支持

1、科技首次贷

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首次获得银行贷款的,结清后可按申请贷款利息的

50%,给予最高80万元支持。

2、科技成长贷

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在放款当年在福田区科技创新局备案的,结清后可按申

请贷款利息的50%及担保费用合计给予最高80万元支持。

七、罗湖区银行贷款补贴

对科技企业获得的一年期贷款,根据企业实际发生银行利息的50%给予扶

持,产生的担保费按100%给予扶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七、大鹏新区贷款贴息支持

1、对于符合产业导向的辖区中小微企业自上一年度起从合作银行机构获得

的单笔一百万元以上的一至年期信用贷款,由合作银行机构报送纳入备案项目库,在贷款期满并还款后,按企业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40%给予资助;

2、对于符合产业导向的辖区中小微企业自2021年起通过合作融资担保机构担保方式获得的单笔一百万元以上的一至三年期担保贷款,由合作担保机

构报送纳入备案项目库,在贷款期满并还款后,按企业实际发生的综合融资成本的40%给予资助,且年化不超过企业所获融资额的2.5%;

3、对于符合产业导向的辖区中小微企业通过申请市属平稳基金的方式获得

的单笔一百万元以上的一至两年期项目,由平稳基金管理方报送纳入贴息备案项目库,在贷款期满并按期还款后,按企业实际发生的综合融资成本的40%给予资助,且年化不超过企业所获融资额的2.5%。

以上银行贷款补贴申请条件,可咨询达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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