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精特新申报对知识产权有何要求?企业该如何布局知识产权?
一、知识产权要求:
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求
1、Ⅰ类高价值知识产权达1项以上(得20分);
2、自主研发的Ⅰ类知识产权达1项以上(得15分);
3、Ⅰ类知识产权达1项以上(得10分);
4、Ⅱ类知识产权达1项以上(得5分);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要求:拥有2项以上与主导产品相关的Ⅰ类知识产权,且实际应用并已产生经济效益。
二、知识产权布局
申请专利更关键的一点在于企业技术专利与商品是否成对应关系,能否强力维护,是否符合企业发展的长期战略。
许多企业在搭建专利堡垒的同时,会配合研发及其商业节奏对策,产生多层级维护,进而让专利权堡垒达到坚不可摧的效果。因此准备申请专精特新的企业需要做到:
1、尽早准备,及时挖掘研发过程中的产品、工艺创新点,确保申请的知识产权与研发项目、专精特新产品有关联性。对于含金量高的创新点,建议企业及时申报发明专利,或者发明和实用新型双报。
针对企业创新成果的维护来讲,专利的数量与品质一样关键,要结合自身企业发展模式、规模、所在行业领域,以及未来5到10年战略计划,去充分考虑知识产权的总体部署与专利数量申请的多少。
2、如果企业的自主研发实力不是特别强,获得的知识产权也都是集中于II类知识产权(比如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那可以通过受让、受赠和并购等方式获得I类知识产权(比如发明专利),但注意,一定要是与企业研发及专精特新认定标准相关。
转让的专利,需要注意:
1、确认专利权类型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不经过实质审查,因此“稳定性”与发明专利相比较弱。企业在进行专利转让交易时,一定要确认专利权的类型是否符合专精特新认定标准。
2、注意专利权人和受让人两者身份
对于受让人来说,比较重要的是:专利权的转让人是否是该专利的合法持有人、该专利是否还存在其他共有人、该专利是否是职务发明、专利权的转让人是否为国有企业等。如果专利转让方是国有企业,就需要按照国有资产法的相关规定履行国有资产流转的手续。
3、应当签订正式书面的转让合同
专利权的归属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登记簿为准。国家专利法也有规定,专利转让时,转让双方都是要同时订立书面转让合同的,并及时的去国家知识产权进行登记,这样才能成功的进行专利转让,专利转让受让方的权益才能得到确保。
4、明确专利无效后的解决方式
我国专利法规定,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已经履行的专利权转让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不返还专利权转让费,但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部分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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