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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报深圳市2022年重大项目计划增补项目的通知

2022-06-17 09:52:31
申报深圳市2022年重大项目计划增补项目 深圳市2022年重大项目计划增补项目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2022年重大项目建设,提前谋划布局2023年重大项目,现拟增补一批市重大建设和前期项目。具体如下:

  一、申报条件

  “重大项目认定”为各区(新区、合作区)、市直各有关单位推动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提供抓手,不涉及项目立项、可研等项目决策和资金安排等优惠支持,不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申报列入2022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项目应至少符合以下一项基本条件:

  (一)市委、市政府部署推进的重大项目。

  (二)列入市级以上发展规划(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专项规划、区域规划。

  (三)列入省级以上相关文件,或市委、市政府及市重大战略领导小组印发或同意的文件。

  (四)对全市或区域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有重要支撑作用,且在本行业中建设规模较大的项目。

  具体建设规模等要求详见附件1。计划最终吸纳的项目数量,以市委市政府审定的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为准。

  二、申报分类

  本次申报项目按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前期项目两类进行申报,以重大建设项目(含续建项目和新开工项目)为主。项目不得存在违法用地情况,杜绝重大项目新增违法用地。

  (一)重大建设项目。包括重大续建项目和重大新开工项目。目前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可申报2022年重大续建项目;项目用地已落实(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且2022年具备开工条件的,可申报2022年重大新开工项目。

  (二)重大前期项目。已取得政府投资项目赋码、社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复(城市更新项目还须列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并已完成实施主体确认),正在开展前期各项筹备、2022年内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可申报2022年重大前期项目。

  三、申报方式

  重大项目申报方式为相关单位推荐与自行申报相结合。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由市本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直接推荐;区级政府投资项目由各区(新区、合作区)直接推荐;社会投资重大项目,可经市直行业主管部门、各区(新区、合作区)推荐或由项目单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平台自行申报。

  四、在线登记要求

  为便于后续调度,项目均须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平台登记完善投资计划等必要信息,具体如下:

  (一)登记入口

  项目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窗口进行账号注册登录,搜索查询“深圳市年度重大项目计划确认”事项进行在线登记。

    (二)时间要求,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18:00。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6月14日

附件1:深圳市2022年重大项目申报条件.docx.docx

附件2:深圳市2022年重大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3:深圳市年度重大项目计划申报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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